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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德庆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3 08:40:12 来源:网友投稿

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助[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德庆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德庆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城乡

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

全面核查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助[2013]25号)、《广东省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精神,强化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和监督,在全县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不依法不依规等现象的发生。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核查范围

20141231日止全县在册低保五保对象工作。

二、核查内容

(一)核清低保户、五保户所有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状况;

(二)核查低保户成员是否有购房、购车、开商铺(营业执照)、办企业(营业执照)的记录;

(三)核查低保户家庭成员中是否有进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是否有交个人所得税、残疾等级(复印残疾证)、在校学生(在读证明),是否劳力,健康状况(无残疾证、无病历证明按健康统计);

(四)核查低保户家庭是否有高档生活用品、如电冰箱、洗衣机、空调、高档家私等;

(五)核查低保户存折存款领取情况,是否有连续6个月未领取使用低保金记录;

(六)核查是否发放低保证件,是否依程序审核、审批。

(七)核查五保户家庭是否有子女及是否属非农户口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548日—531

四、核查方式

1、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办法,核查率要达到100%

2、实行一户一表,作为低保五保档案进行归档。

五、相关事项

1、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媒体(电视台记者)对整个核查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争取社会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确保核查公平、公正、公开;

2、局办公室负责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核查核对工作顺利进行;

32015年度在册低保五保对象核查情况表(表一、表二、表三、表四)电子版已发致各镇(街道办)党政办邮箱,请自行提取打印;

4、入户核查工作完成后,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核查对象进行统计汇总,整理归档,其中表一、表二、表三、表四一式两份,一份镇(街道办)保存,一份上报县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慈善股),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工作责任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镇(街)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核查工作组主要是统筹指导各镇(街道)开展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社会事务办主任为第三责任人,核查、清理、整顿的成效将直接纳入镇(街道)党政班子科学发展观目标考核。

二是要依法依规。在核查工作中,必须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助[2013]25号)、《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有关规定,对照我县现行保障线标准(城镇居民月人均470元,农村居民月人均300元)进行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依规依程序取消低保救助。

三是严明纪律。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核查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严肃而依法的大事,在工作中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逐户核对,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亲情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要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如发现隐瞒事实,知情不报等现象,一经查证,将直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