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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意见】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3 10:2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永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重庆市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关于永川区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3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富民美村”,坚持“点上整治、面上改观、彰显美丽”的原则,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以“硬化、洁化、绿化、美化”为主要手段,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坚持城乡统筹、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

(三)目标任务:2016年起,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按照先期示范引导,后期推广运用的原则,每年完成30个以上行政村的综合整治,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推动农村实现安居、康居和宜居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区208个行政村的综合整治,每个镇街至少建成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示范村庄,全区所有行政村的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完善规划

编制完善全区行政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规划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专项规划。2016年启动编制208个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编制工作,对现有村庄进行科学分类,明确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标准、目标任务。

(二)推进农民安居工程

1.规范农民住房建设行为。加强农民住房建设风貌控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示范,提升农房居住舒适性和节能性能。

2.大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存量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按照先通行政村、逐步向自然村延伸的要求,开展村内道路建设和农村主干道硬化,打通断头路,加快构建农村联网公路。2016年实施道路硬化300公里,泥结石100公里,危桥改造15座,到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撤并村公路通畅率100%。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投入,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每年建设农村人行便道100公里以上。

2.保障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新建、扩建、改造、联网以及加强农村水源保护、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和开展水厂信息化试点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全面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2016年完成山坪塘整治855口,完成20个镇街32个村94743.31万人自来水入户工作,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

3.开展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2016年启动石庙场镇等污水处理站建设,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70%以上。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扎实推进临江河流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4.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2016年实施改造10千伏电力线路52.1公里,变电站191座,改造低压线路239公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消防、防洪等防灾减灾设施。

(四)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对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完善的村庄开展以脏乱差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垃圾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

1.治理农村脏乱差。开展清垃圾、清柴草、清粪堆、清院落、清沟渠等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柴草乱放、粪便乱堆、垃圾乱丢、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和卫生村、健康村创建活动。把粪便处理和发展规模化沼气、户用沼气结合起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与改厨、改圈和改厕相结合,大力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合理规划畜禽圈舍和养殖集中区,促进畜禽养殖合理布局。鼓励和引导零散、小规模饲养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安全、高效、健康养殖,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逐步建立农村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

3.开展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区域处理”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适当方式就近处理,推进生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2016年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力争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率提高到80%。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4.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16年完成55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每个村至少建设1个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

(五)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行政村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结合水土保护、农村土地整治等,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风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建设宜居村庄,打造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传统名居目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强化农村信息化应用,推动农村信息化与特色产业、特色效益农业、生态旅游业等深度融合。

2020年,每一个镇街至少建成一个特色示范村庄,同步配套“六通”(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和通信)、“六有”(有小广场、便民商业网点、医务室、垃圾收运点、农家书屋、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永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统筹指挥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由区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街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牵头负责全区农村人行便道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城乡建委:统筹协调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规划局:牵头负责全区村庄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指导、审查把关工作。

区农委:牵头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沼气建设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配合区环保局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交委:牵头负责全区农村联网公路、行政村道路、农村主干道和村内道路硬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全区农村厕所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区文化委:牵头负责抓好全区传统村落文物资源调查、挂牌保护和修缮保护,配合制定保护发展规划,指导文物合理利用等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文化广电惠民工作。

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所涉农房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指导、土地整治、宅基地复垦等工作。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市政部门做好全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做好全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全区农村乡村旅游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区农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经信委:牵头负责全区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信息惠农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农村住房建设风貌控制,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以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镇(街道)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推进方案、年度计划,统筹规划、精心安排、加快推进。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并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提供指导。

(三)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整合资源,全面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区级财政要安排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同时,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危房改造、土地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禽畜污染防治、沼气建设、农村改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聚财力集中投入。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有效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四)健全管理制度

区级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提高管理管护人员素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永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评价考核体系、联系会议制度、宣传报道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文件。各镇街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

(五)加强督促检查

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区城乡建委要牵头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适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工作症结,研究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季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倒逼各项工作推进。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区委、区政府将依法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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