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永川区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5号)精神,扎实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底完成632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其中淘汰 2005年底前注册的205辆营运黄标车。
二、实施范围
注册地为永川的黄标车。
三、责任分解
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5号)要求,各单位分工协作,扎实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区环保局负责统筹协调黄标车淘汰工作,具体负责黄标车的认定淘汰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协调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经济补偿政策。
(二)区公安局负责加大对黄标车未经年审上路行驶和黄标车驶入交通管制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区交委负责2005年底前注册的205辆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督促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严把机动车年审关,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提前淘汰的营运黄标车的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区商委负责监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黄标车进行回收、拆解。
(五)重庆市车辆管理所第七分所负责427辆非运营黄标车淘汰工作;依法清理并及时注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年限的,以及在检测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负责统计2015年1月以来注册地为永川的已淘汰黄标车辆数量,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供的已报废但未注销车辆予以注销;及时办理自然淘汰申请的注销车辆,及时注销灭失类车辆。
(六)区机关事务局负责摸排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可淘汰黄标车车辆数量,鼓励该类车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报废注销工作。
(七)区财政局负责根据黄标车市级补助资金发放办法的要求,将提前淘汰黄标车市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研究制定黄标车区级补偿政策。
(八)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永川电视、电台、永川日报及城区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开辟专题节目或栏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报道黄标车淘汰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向广大车主宣传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补偿、黄标车禁行区域划定等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确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黄标车淘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要求高的工作,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
(三)加大宣传,普及政策。新闻舆论单位要加大黄标车淘汰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和车主充分认识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危害,知晓相关补助政策,以最大限度争取广大车主对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支持。
五、制度保障
(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区公安局、区交委、重庆市车辆管理所第七分所、区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时更新,从8月起,每月2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上月淘汰数据。
(二)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进度通报会,通报近期黄标车淘汰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该项工作持续推进。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区政府把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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