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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南陵县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3 14:50:11 来源:网友投稿

南陵县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南陵县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南陵县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南陵县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619号)等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二、目前现状

(一)医疗机构现状

目前,全县拥有各类医疗机构207个,其中县级医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乡镇卫生院(分院)17所,一体化村卫生室129所,民营医院5所,个体诊所53所。全县医疗床位1033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床位数1.87张;卫生技术人员1903人。其中: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下同)911人,注册护士747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1.6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35人。

(二)养老机构现状

全县现有农村敬老院14所、老年公寓1所(民办)、社会福利中心1所,床位2348张。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理中心6个,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配餐、日托、保健康复等服务。

(三)医养机构建设请况

我县牯牛山老年公寓现有床位数500张,依托芜湖牯牛山医院提供医疗养护服务,目前该老年公寓运转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均呈上升趋势;弋江镇中心卫生院正在积极申报医养结合中心,一期规划建设床位100张。

(四)老年人口现状

截止201512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9.2万人(其中80周岁以上11268人,90周岁以上919人,百岁以上5人),占全县总人口16%,已提前步入老龄化社会,城镇老人空巢独居率25%、农村老人空巢独居率40%

三、试点目标及任务

2020年底,根据全县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资源配置,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预约绿色通道,打造县城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一) 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1、结合我县目前医疗资源现状,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发展康复功能,建立一批以医疗机构为主的医养结合体。

1)在县医院现有医疗资源的基础上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2)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与研究。

3)通过转型、扩建等方式将部分乡镇卫生院建成医养结合综合体,开设老年病房、家庭病床、老年护理病房、医养结合型病房和临终关怀病房等,凡10张床位以上的,可申请养老机构许可,为居民提供服务。

4)鼓励村卫生室通过签约服务的形式,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老年人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提升健康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5)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机构,以丫山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为依托,促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2、结合我县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进度。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实行多点执业,支持有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3、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医养行业,引进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社会力量兴办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建设用地、资金补贴、税费减免、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4、加强养老服务业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的培训工作纳入人员培训规划。按照规范管理要求,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力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

(二)推动居家医养结合体建设

在县城区范围内选择1-2个社区,由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四位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居家养老信息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求救和求助服务;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养老康复护理中心,提供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建立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展便民服务。

1、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为社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定期上门、提前预约、绿色通道等多类型医疗服务。

2、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全科医生团队签约的方式,开展居家医养服务。加强对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服务。

(三)完善社会保险支撑体系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单位的,设立住院医保结算平台,完善结算机制,防范套保行为。规范居家医养服务中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逐步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多样化的补充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的需求。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对社会人口老龄化,增进亿万家庭福址的惠民举措,也是促进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为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养老医疗服务工作。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卫计委、民政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团县委、文广新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医养结合试点项目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设施配备,加大政策扶持

切实落实政府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养老事业方面的投入。同时,充分使用好中央和省、市财政对开展医养结合体建设的专项补助。

(三)明确相关责任,落实督查指导

县卫生计生、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县社会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适时开展工作督查,细化考核措施,确保我县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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