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监管水平,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固镇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监管水平,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4〕38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估验收标准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4〕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14〕1号)精神,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以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鼓励监管创新,推动社会共治,促进全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好转,努力让全县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化、体系建设完善化、部门协作常规化、宣传教育常态化、企业监管动态化的食品安全示范县。
(一)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1.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下级政府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县政府对辖区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县食安办)
3.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低于全省同期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及示范县创建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建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加强对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县食安办)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整合、职能整合、人财物划转、班子配备到位;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建立健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食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
2.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保障监管“四员”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对监管执法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行政执法局、县粮食局、县水务局)
4.建立健全12331举报投诉受理体系,有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正常履行举报投诉受理职责。(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处置率达100%。2014年国家及省、市级部署的各项监管及整治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并突出抓好以下重点监管工作。
1.食用农产品监管。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建立生产档案,全面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对食品农产品主要品种开展监督性抽检并公布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对获证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实行退出机制并公告。(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
2.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监管档案;发放告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宣传单,企业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100%张贴;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条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实名登记并均纳入监管范围。(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
3.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食品流通企业监管档案;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种类不少于5种。(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经信委、县林业局)
4.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评定优秀(A)等级和良好(B)等级合计覆盖率达80%以上;2014年底小餐饮整顿规范示范店比例达30%以上;出台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农药管理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
2.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结合辖区实际部署开展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其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及省、市部署,认真完成豆芽菜质量安全、肉和肉制品、学校食堂、乳制品等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教育局)
(五)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率达100%。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案件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水务局)
(六)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1.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到位,加快实现基层食品及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加快建立乡镇一级食品及农产品的检测体系,依托各乡镇(经开区)食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食品和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
2.保障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经费,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及时发布检测抽检信息。(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
3.认真做好国家、省、市布置的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抽检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不合格产品及问题样品核查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县卫生局)
(七)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管理体系基本覆盖,强化食品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及相关责任单位)
2.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不发生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妥善处置和应对舆情事件。(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及相关责任单位)
(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强化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诚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教育培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食药)监管局、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
(九)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及食品安全宣传情况。
食品举报投诉查处率达100%,适用举报奖励办法案件奖金兑现率达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采用报刊、广播、网络、手机、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及相关责任单位)
(十)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一些先进做法或特色经验,在全省、全市推广或借鉴。(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及相关责任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4年11月)。
县政府成立固镇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及创建工作会议。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落实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单位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食品安全示范县 (市、区)创建评估验收标准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4〕53号),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进度,确保各项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2月至3月)。
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创建指标的监控,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县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4月至5月)。
由县政府向市食品安全办提出验收申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做好验收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书面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扎实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资金投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牵头抓总的职责,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创建责任,切实做到任务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舆论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报道重质量、保安全、讲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示范企业,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