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淘汰我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意见】关于淘汰我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2016年淘汰我市建成区
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25号)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丹委发〔2016〕17号)的工作部署和8月12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6年计划拆除60台锅炉。主要依托金山热电和华孚热电两家热电企业,完成拆除联网工作。其中振兴区6台、元宝区34台、振安区16台、合作区4台。
二、时间安排
1.供热单位退出工作(2016年9月5日前)
(1)依据拆除计划向被联网单位下达拆除通知。
(2)完成联网区域供热单位退出和资产评估工作。
(3)落实资金用于供热单位退出工作。
(4)金山热电、华孚热电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锅炉房拆除工作(9月5日-9月15日)
(1)拆除锅炉房供热设备并异地存放。
(2)向联网单位移交换热站建设场地、供热管网及用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3.联网工程建设(2016年9月16日-10月25日)
联网单位进行一次、二次管网、换热站建设,并对退出单位原供热区域实施联网。
4.设备试运转(2016年10月26日-10月31日)
联网单位热源、管网、换热站设备进行冷态、热态试运转。
5.正式开栓供热(2016年11月1日)。
三、相关政策和措施
1.供热单位退出经营性补偿
以退出单位供热设备、管网(含利用换热站新建换热站的土地)等资产作为评估的依据,给予供热单位退出经营性补偿。补偿原则参照此前金山热电联网工程相关内容执行。
2.联网单位二次管网改造补贴
按每平方米11元的标准给予联网单位二次管网改造补贴。
3.相关措施
(1)管网建设涉及市政、路政道路以及步道、绿化带等挖掘后恢复工作,由市政、路政等部门负责予以恢复。
(2)联网工程涉及城市上水、下水、煤气、通讯等公共设施管线迁移,由主管单位负责施工,并仅收取成本费用。施工中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成本费用由联网单位承担。
(3)联网工程建设换热站用地,以公共设施用地性质无偿划拨使用。
(4)联网工程建设涉及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
四、责任分工
1.各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
各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作为拆除燃煤供暖锅炉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联网区域供热单位退出和资产评估及原有锅炉拆除等具体实施工作。各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应立即组织拆除施工队伍,对供热单位退出资产进行盘点登记后,可采取边拆除边评估的方式,确保9月5日前供热单位退出,9月15日前移交换热站建设用地以及供热管网、用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2.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单位退出经营补偿资金和二次管网改造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于9月5日前到位资金1亿元,用于供热单位退出工作,其余部分待完成设备、管网评估后予以兑现。对拆除的供热设备按程序进行处置。
3.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负责换热站、供热管网等工程建设的规划审批等工作。为保证时间,在确定管网路由及换热站建设位置的情况下,可采取先施工后补手续的方式,确保联网单位尽快开工建设。
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市政、路政等部门,对道路、绿化带等挖掘工作采取先施工后补手续的方式,尽快完成工程建设相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工程协调、施工及监管工作。
5.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产)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产)负责2016年拆除工作的方案制定、综合调度、项目监管、督办和协调处理,协调指导金山热电、华孚热电实施联网。
6.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负责依据拆除计划向被联网单位下达拆除通知,并对列入拆除计划的锅炉依法取缔。
7.市政府督察室
市政府督察室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产)对2016年拆除工程涉及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办。
8.金山热电、华孚热电
金山热电、华孚热电应尽快完成管网、换热站设计,组织好施工队伍,做到1家施工单位负责1座换热站,并提前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在供热单位退出后立即进场施工,确保按期竣工,按期供暖。
其他部门按《2015年金山热电联网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分工执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2016年拆除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各相关部门和地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9月15日前移交换热站建设用地和供热管网。淘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量大,涉及的部门多、区域面广。各相关部门和地区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
2.保证质量,确保安全。集中联网改造工程质量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和施工质量关,把改造工程建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要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淘汰老旧燃煤锅炉的意义和作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