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诚信环境细化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十四次党代会、区委十四届一次二次全会及铜梁区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发展年暨推进环境立区战略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按照《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铜梁区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诚信环境细化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诚信
环境细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十四次党代会、区委十四届一次二次全会及铜梁区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发展年暨推进环境立区战略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按照《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六大环境”的实施意见》(铜梁委发〔2015〕7号)和《印发<铜梁区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六大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委办发〔2015〕2号)要求,现就改善提升诚信环境工作制定如下细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区十四次党代会、区委十四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紧扣建设有文化影响力的旅游城市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善提升诚信环境为主线,全面聚焦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全力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深度融入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改善提升诚信环境必须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区政府办公室总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领导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从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出发,抓住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坚持表格管理、督查倒逼,确保诚信环境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纠建并举、务求实效,不断完善从源头上改善提升诚信环境的各项体制机制。
(三)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改善提升诚信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政府讲诚信、企业讲信誉、全民讲信用的社会风尚,着力将铜梁打造成“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诚信高地。
二、重点举措
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六大环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四个阶段开展各项工作。
(一)全面清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全面清理2014年12月1日前我区自行制定出台且仍在实施的优惠政策,并分类填报清理情况表。
完成时间:2015年3月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单位:国土房管局、投促中心,各镇街、相关管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领导:王华、周凡、张勰,各镇街、相关管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2.自国发〔2014〕62号文件印发之日起至国务院审批确定我区优惠政策前,此次清理规范的优惠政策一律暂停执行。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
责任领导:王华
3.今后各镇街、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对企业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缴费。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单位:国土房管局、投促中心,各镇街、相关管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领导:王华、周凡、张勰,各镇街、相关管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4.逐步完善产业、民生领域的支持政策,优化支持方式,做好政策、投入的及时补位,确保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领导:王华,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二)全面兑现向群众的承诺事项
5.认真清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兑现承诺事项。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责任领导:汪文波,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
6.认真清理践行“第一书记”制度等活动中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兑现承诺事项。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街“第一书记”工作队
责任领导:汪文波,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各镇街“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7.每年1月底前组织全区副处级及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填报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在4月底前录入专用信息系统。
完成时间:2015年4月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
责任领导:汪文波,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
8.每年6月底前制订抽查核实方案,按比例对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
责任领导:汪文波、张勇
9.对拟提拔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委托市委组织部对其个人报告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凡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领导:汪文波
(四)开展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
10.对拟新提任区管领导职务的干部人选,严格进行任前档案审核,核实“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领导:汪文波
11.2015年3月底前完成区管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3月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领导:汪文波
12.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一般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人社局
责任领导:汪文波、陈治民
13.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完成时间:2016年6月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教委、卫计委
责任领导:汪文波、柏志明、张维谦
(五)整治出租车不诚信行为
14.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
完成时间:2015年3月
牵头部门:交委
责任单位:交委
责任领导:罗天琼
15.查找问题,制定整治方案。
完成时间:2015年3月
牵头部门:交委
责任单位:交委
责任领导:罗天琼
16.全面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宣传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交委
责任单位:各出租车企业
责任领导:罗天琼、各出租车企业负责人
17.加大城区出租汽车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厉整治出租车拒载、绕道、宰客、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行为。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交委
责任单位:交委
责任领导:罗天琼
18.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开展星级评选活动、深入推进“雷锋的士”创建工作、建立出租汽车违章月通报制度)。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交委
责任单位:交委
责任领导:罗天琼
(六)清理企业欠费欠薪问题
19.全面清理企业恶意拖欠通信、供水、供电等服务费用,并依法催收。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水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公司、龙泽水务公司
责任领导:陈治民、李明勇、汤启玲,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公司、龙泽水务公司负责人
20.全面清理各行业企业拖欠缴纳“五险一金”情况。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地税局、人社局
责任领导:熊前辉、陈治民
21.大力整顿企业恶意拖欠员工、临聘人员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总工会、公安局、人社局、城乡建委,各镇街、管委会
责任领导:李世红、李明勇、陈治民、王文宇,各镇街、管委会主要领导
(七)规范商业行为
22.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质监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王昌友
23.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
24.积极构建商贸诚信体系,开展跨部门联合征信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
25.探索建立商贸行业打击侵权假冒和违规经营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双打办)
责任领导:李建清
(八)营造“守合同、重信用”的良好氛围
26.严格按照合同法,认真清理政府投资的公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水利设施工程项目、农业开发工程项目、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环境治理项目、旅游景区建设及附属设施项目、各管委会及城投公司所实施的建设项目、各类教学用房、医疗卫生用房、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用房、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欠款情况。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城乡建委
责任单位:交委、水务局、农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旅游局、教委、卫计委、城乡建委、市政园林局、城投公司、各镇街、各管委会
责任领导:罗天琼、汤启玲、黄光亮、周凡、徐之光、张正全、柏志明、张维谦、王文宇、陈立、吴国强、各镇街主要领导、各管委会负责人
27.对拖欠工程款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核实。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城乡建委
责任单位:财政局
责任领导:王文宇、王华
28.对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实施督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守合同、重信用。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城乡建委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城乡建委
责任领导:王华、刘志、李建清、王文宇
(九)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
29.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责任。
完成时间:2015年3月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
30.定期组织召开责任部门联席会议。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
31.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软件,实现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工商局
责任领导:王华、李建清
32.认真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畅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举报、投诉电话,严厉查处偷税漏税行为。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李仁福、熊前辉
(十)整顿中介服务市场
33.清理公布全区范围内的中介组织名单。
完成时间:2015年4月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
34.深入开展中介服务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商务局、教委、城乡建委、水务局、国土房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
责任领导:王华、游章华、柏志明、王文宇、汤启玲、周凡、李明勇、周梅、陈治民、李建清
35.对指定或暗示选择特定中介服务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商务局、教委、城乡建委、水务局、国土房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
责任领导:王华、游章华、柏志明、王文宇、汤启玲、周凡、李明勇、周梅、陈治民、李建清
36.对干部及其亲属参股中介组织情况进行调查。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商务局、教委、城乡建委、水务局、国土房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
责任领导:王华、游章华、柏志明、王文宇、汤启玲、周凡、李明勇、周梅、陈治民、李建清
37.建立中介执业信用评价机制,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对有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列入“黑名单”。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
38.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壮大中介组织队伍。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工商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李建清
(十一)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39.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报等媒体,以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诚实守信宣传,弘扬正气凝聚正能量;对不遵守诚实守信的人和事给予新闻曝光。
完成时间:2015年全年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单位:新闻中心、电视台
责任领导:龙训伦、宋关心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筹协调。在改善提升诚信环境协调小组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框架,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其余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全体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严格要求,强力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把改善提升诚信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区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好统揽全局、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成员单位认真研究细化诚信环境建设工作举措;各成员单位要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协调开展好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查找问题、夯实基础、改善提升、巩固完善四个阶段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查,公开评议。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改善提升诚信环境的各项重点任务实行表格化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要求,坚持一月一研究、一月一会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肃纪律,严格追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行为要及时通报;对群众投诉的事情或案件不护短、不偏袒、不遮丑,做到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同时,要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利用区内媒体,深入挖掘素材、捕捉亮点,弘扬一批在改善提升诚信环境中的先进典型,形成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