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据初步预测,全市春运期间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客发送量将分别达到4450万人次、1.65亿人次。为切实抓好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大足区201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据初步预测,全市春运期间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客发送量将分别达到4450万人次、1.65亿人次。为切实抓好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我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春运办”)在区交通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2015年全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辖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客车(含旅游包车、租赁客车,下同)、货车、校车、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六类重点车辆”管理,从严查处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酒驾、毒驾、不系安全带“八类重点违法”,确保实现“三不两降”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城区大面积交通堵塞,不发生省县道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各镇街统筹负责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镇街“春运办”,制定方案、开会部署、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同时要督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以下简称劝导站)履行职责。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负责全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区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公安交巡警支队负责道路交通路面执法,开展“两客一危”、校车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记分情况清理,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依法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各镇街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街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区交委: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及车辆的资质管理,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在春运之前全部安装到位。严格单位自备车辆参与春运旅客运输的资质审核和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GPS监控、“84220”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和凌晨2—5时的停车休息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运力调配。加强道路养护和道路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治理相关部门提出的道路安全隐患。
区农委:督促农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配合公安部门上路检查。
区教委:负责教育系统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强化校车及驾驶人的资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区气象局: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区旅游局:负责旅游企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景区、旅游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排查管辖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负责联合施工占道审批,排查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落实客运企业(场站)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驾驶人资质审查、车辆例保例检、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GPS动态监控、“84220”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及凌晨2—5时停车休息、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环境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四、细化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隐患,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立即制定大检查方案,全面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通过大检查、大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于春运启动之前。
1.开展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排查整治。春运前开展“两客一危”、“两类重点车”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全面清理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及驾驶人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记分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抄告区运管所,通报运输企业,督促其及时到交巡警支队处理。区运管所要在春运启动前,督促企业全面清理驾驶人资质,对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严禁驾驶营运客车;督促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机动车,不得参与春运。对危化品运输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四非”行为(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以及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化品运输车);对客运车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四违”行为(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对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在春运之前全部安装到位。严格单位自备车辆参与春运的资质审核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资质符合标准。
2.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春运前开展“两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春运客流集中的公路各类标志标线是否清晰齐全,团雾多发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增设警示提示标志;检查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隐患是否整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临时增设警示提示标志。区交委和镇街政府要对通行客运车辆、校车以及车流量较大的省县道和乡村道路开展排查,尤其要对路侧防护装置、易结冰路段的警示牌缺失、损毁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要对城市道路的隐患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区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开展一次排查,并报辖区政府(办事处)督促道路主管部门及业主及时治理。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治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性安保措施,确保通行安全。公安、交通、市政等部门要严格占道施工的审批,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
3.开展重点单位企业隐患排查。一是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教委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在放假前和开学后对辖区内校车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回家返校。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从严查处各类校车违法行为,维护校车良好通行秩序。二是开展运输企业、场站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区交委要督促企业开展对企业、场站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排查,重点排查企业驾驶人管理、GPS监管、车辆例检、“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落实情况,防止“带病”车辆和驾驶员上路。要从严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对安全不达标的禁止开展春运业务。
(二)加强源头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严格资质管理。运输企业一是要在春运开始前完成对所属客货运和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记满12分情况的全面清理,禁止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驾车上路行驶。二是严格包车客运管理,杜绝无资质车辆参与包车客运,包车营运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线路行驶。
2.严格车辆例检制度。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公路客货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的安全例检,尤其是车辆轮胎、方向、制动、ABS、灯光、雨刮、喷水、防滑装备及GPS系统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严格GPS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GPS动态监管规定,落实专人值守,及时发现、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向驾驶员及时通报天气、路况等信息。对GPS监控发现的超速、超员、越线运营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罚。
4.严格夜间运输。各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前对客运线路、危化品运输线路进行一次清理分析,对长途客车(实行接驳运输车辆除外)可能在凌晨2—5时继续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可能在凌晨0—6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夜间仍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行驶的,要及时调整发车时间,严防疲劳驾驶。
5.严格教育提示。各运输企业要组织员工学习春运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运输企业和场站要及时了解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运输线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做好发车前提醒和行驶过程中GPS的提醒。
6.严格暗访检查。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成立暗访检查组,对公司所属驾驶员的守法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从严处罚。
(三)加强路面管控,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1.加强国省县道管控。2月4日起,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全部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科学调整路面勤务,强化国、省、县道巡逻管控,加大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对非法营运、客运车跨线行驶、无资质驾驶人驾驶春运车辆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
2.严格高速公路管控。高速公路执法部门要在2月4日前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和强制休息点,从严查处高速公路各类交通违法,严格把关危化品运输车凌晨0—6时、客运车辆(实行接驳运输车辆除外)凌晨2—5时上高速路行驶,对通行高速路的客运车必须上车检查驾乘人员安全带的使用情况,对危化品运输车必须检查运输资质、线路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有押运员等情况。
3.强化农村道路管理。即日起,各镇街要组织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村社负责人,分片区组成执法小分队,由镇街领导带队,2月4日后(含)每周上路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查处农村地区面包车、区间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除参加联合执法外,镇街交安办、派出所2月3日前每周另行上路执法不少于1次,2月4日后(含)每周另行上路执法不少于2次。镇街交安办要抓好对劝导队工作情况的督导,督促劝导队认真上岗履职。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要加强农用车道路交通执法检查,每周上路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2月4日起,全区劝导站要全勤上岗,劝导队每天不少3人上岗执勤,劝导站每天不少2人上岗执勤,严格“看、查、劝、宣、纠、报、封”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提醒群众不超员、不酒驾、不疲劳驾驶,在赶集日、民俗活动、学生上放学、早晚出行等高峰时段,切实履行检查、劝导、举报、纠正职责,守住出村、出镇关,在冰雪、降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紧急情况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要及时报告政府并采取措施进行道路管控。
4.持续开展“交安”行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1号)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交安”系列联合整治行动。各镇街要组织开展“交安”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隐患排查整治、节前返乡、春节期间、节后返程三个阶段的不同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围绕客车、货车、校车、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六类重点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无牌无证、不系安全带、摩托车不戴头盔、拖拉机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4次(每次不少于两天)集中整治。
(四)强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制定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备好应急物资,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处置。区气象局要建立完善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及时向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科学研判系统分析,实时通报预警提示,及时开展交通引导,做好应急调度指挥。市政、公安、交通、医疗、消防等部门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前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导致路面通行能力降低或交通中断等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按照“未堵先疏”原则快速处置。交通、道路养护部门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做到能够快速恢复道路通行。
(五)科学调配运力,保障群众出行顺畅
1.合理调配运力。区交委要提前分析研判,根据学校放假返校、务工人员回乡返程、群众赶集以及走亲访友的情况科学调配运力、增加运量,挤压非法客运空间,方便群众出行。
2.错时安排学校放假。区教委要对辖区幼儿园、学校的放假时间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学校错时放假,协调交通部门调整运力,避免因学生密集出行造成的运力矛盾和安全隐患。
(六)做好宣传服务,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等各种新闻媒介,调动整合各方资源力量,以客运场站、社区、镇街集市、旅游景区等区域(场所)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宽覆盖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充分发挥流动警务车、执法服务窗口、检查站(点)、微博、微信、互联网、短信等宣传阵地作用,持续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和交通引导,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区交委要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禁止从事春运的驾驶员和车辆名单,同时督促运输企业、场站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要通过LED显示屏、各类媒体做好高速公路的“两公布一提示”工作,通过横幅、展牌宣传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区旅游局要强化景区道路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春运安全氛围。运输企业、场站要通过播放宣传片、悬挂横幅等形式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各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各类媒体予以曝光警示,同时要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为出行群众提供各类便民服务。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各方予以高度关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本地区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早动员、早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
(二)强化督导落实
区政府将抽调安监、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人员成立联合督导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各镇街开展全覆盖督导,切实加强对所属部门、镇街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春运期间,对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两次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街,实行安全综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教委、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气象局、区农委、区运管所、区公路局、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请于2月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传真至区春运办;于2月7日前将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人员安排表报送至区春运办,并于每次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日结束后将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小结报区春运办。区春运办将及时汇总信息数据,形成专报材料和通报,分别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全区。
区春运办联系人:周成明、黄小华,联系电话:64361345,传真:43722029,报送邮箱:15025556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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