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关于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产业结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黄山市关于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黄山市关于加快全市电子
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4号)等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优化布局、产业联动,强化应用、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活力,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人均水平在全省前列。建设6个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园区,引进培育5家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亿元、1家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扶持50家限上电子商务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占总数95%以上,网络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优选一批基础扎实、模式先进、成长性好的平台和企业,进行支持和培育。重点支持京东-中国特产· 黄山馆等依托知名电商企业搭建而成的电商平台,鼓励商贸企业自建平台和利用第三方平台开拓市场,大力支持谢裕大茶叶、祁红、太平猴魁、徽州竹艺轩雕刻等我市特色农产品(食品)、旅游工艺品等优势行业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我市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和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委、市招商局、市文化委、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信息办)
2.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以歙县成功申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加快将歙县建设成集电子商务聚集与生态、文化、旅游相结合的国内一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实现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共同发展。支持黄山百特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运营中心、“歙县汇”电子商务平台、线下特产展销馆、“苏宁·中华特色·歙县馆”、“淘宝·特色中国·歙县馆”发展壮大;推进青创产业园建设发展。通过示范带动,鼓励各区县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扶贫工程,实施精准扶贫,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流通现代化和扶贫脱困的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扶贫办)
3.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产业链的要求,培育建设若干个布局合理、业态先进、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园区,依托新徽商、谢裕大、松萝等电子商务创业园区以及现有商品市场发展电商集聚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培育具有较强人才培训、物流仓储、融资担保、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特色园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招商局、市工商局)
(二)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
1.引导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传统企业(包括生产型企业、各类服务型行业)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应用到生产和流通全过程,加快推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
2.推进网络零售规模化发展。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通过信息化商业管理模式,利用互联网形成规模化经营。推动企业开展网上交易和清算,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发展垂直化专业市场和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强化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鼓励电子商务在营销渠道、商业模式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推进多模式、多层次的实际应用。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电信黄山分公司、移动黄山分公司、联通黄山市分公司)
4.加快发展农村和旅游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的新途径、新模式。支持农村中心镇商贸、商品配送中心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便民服务。积极扩大讯飞爱途、黄山途马等成熟旅游电商平台规模,开展旅游景点资源联盟,提高移动互联网端旅游电商占有率,可持续的带动黄山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5.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支持重点企业建立本行业或门类、内外贸结合多语种的电商贸易平台。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和银行合作开展跨境电子支付,并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试点,争取建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积极培育和引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黄山海关、黄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1.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产业集群过程中的作用,鼓励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或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为上下游提供供应链服务,带动上下游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逐步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支持基础条件好、居于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骨干企业通过成熟的电子商务技术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构成业务协同的全程供应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旅委、市邮政管理局)
2.打造电子商务公共平台。通过政府扶持、中介推动、企业应用,重点扶持区域性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大宗生产资料交易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黄山特色行业、优势产业,建成集信息发布与展示、电子交易结算、投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立足黄山、辐射皖南及全国的电子商务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帮助我市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增加贸易机会、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旅委、市供销社)
3.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运行监测系统,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行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使我市限上电子商务企业80%纳入统计系统。(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四)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工程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实现光纤宽带全覆盖。全面推进“三网融合”,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普及采购、制造、营销和管理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人民政府,电信黄山分公司、移动黄山分公司、联通黄山市分公司)
2.完善信用认证及安全支付体系建设。利用电子营业执照认证、身份认证、数字签名认证等技术,结合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加快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电子商务安全水平,加快黄山市旅游诚信认证中心建设,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支持我市首批第三方支付许可牌照企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子银行建设。支持O2O模式本地生活网上交易监管平台建设,解决电子商务纠纷,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优化电子商务交易后端服务。(责任单位: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信息办、市旅委)
3.健全优化物流、仓储与配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全国或区域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设物流、仓储、配送节点,成为全国或区域分仓和节点。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体系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构建共同配送服务网络,实现合作共赢。支持快递和物流配送企业、连锁超市等与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推动快递行业与社区服务网点合作,提高配送效率,畅通电子商务服务的终端环节,使电商统一配送比例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坚持引进与扶持相结合,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来黄山设立区域总部,扶持1-2家全方位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综合平台。培育本地电子商务服务龙头企业,在“创意策划、技术研发、运营管理”等方面发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支持电子商务咨询、资讯、法律、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开展服务外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促进引导和宏观指导。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县应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在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设立电子商务发展子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财政资金支持和社会资本相结合,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电子商务产业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暂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各区、县要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等)
(三)成立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行为规范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级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开展政策引导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强化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
(四)强化合作,实施内引外联。依托安徽大学、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创客大学等高校和客服团队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辅导服务。支持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并与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创客大学为我市搭建互联网+本地人才培养、青年就业、创业企业孵化新平台,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加强与国际、国内著名电商企业、园区的联系和协作,建立电子商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网络。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电子商务交流、促进活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对外合作,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等)
(五)形成合力,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强化部门合作,积极探索和采取措施,依法稳妥处理解决网络交易监管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置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和事件;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网民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培养和储备电子商务监管专门人才。(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
(六)协调对接,积极对上争取。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研究吃透上级政策,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和省政府性资金的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摸清梳理对上争取项目,突出每一个时期、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重点,按各自职能细化分工,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对上争取,并逐项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旅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