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4号)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市城市地下管线
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4号)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城〔2015〕15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推动扩容提质,决定开展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主要有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燃气、交通信号、综合管沟等。梅州城区(含梅江区、梅县区)已于2014年8月启动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普查总长度约1880公里(其中梅江区1500公里,梅县区380公里),计划于2015年6月底完成普查工作。其他各县(市)尚未开展普查工作。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掌握梅州城区及各县(市)县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建立完善的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三、工作内容
普查范围为梅州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建成区,重点是已建成的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燃气、交通信号、有线电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四、普查要求
(一)资料调绘要求
1.资料调绘定义。资料调绘是指将现有管线资料(示意图、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等)进行搜集、分类、整理,并转绘到基本比例尺底图(交通图、地形图、正射影像、道路规划红线等)上,作为地下管线探测作业参考的依据。资料调绘工作应在开展管线实测工作前完成。
2.数据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管线权属单位;二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三是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四是其他管线信息管理部门。
3.一般要求。统一调绘资料要求,规范调绘资料成果,形成调绘资料、图。其中:
(1)调绘数据范围:普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管线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点、危险场站点等。
(2)调绘数据要求:搜集、整理已有资料,绘制调绘图。调绘图应标明管线的敷设方式、类别管径、埋深、高程、长度、起止点、压力、流向、材质、附属物、权属、建设年代、使用状况、完好程度(有无破坏、损坏、腐蚀点)等基本信息。废弃管线应单独列出。
(3)调绘数据格式:调绘图应为dwg、shp、mdb等格式的电子数据,并配以管线资料调绘属性表。
(二)探测成果要求
1.基本规定。应明确坐标系统、成图比例、管线类别、测绘范围及内容、精度要求等。
2.图面要求。应符合规范要求,对地下管线进行分类后,进行图层划分,图层命名应包含管线大类代码、亚类代码,并规定图层颜色。
3.数据库结构。应建立管点表、管线表、设施面表、工程信息库文件结构表等数据表。其中:
管点表用以记录管线点的物探点号、XY坐标、地面高程、特征、附属物、井底高程、井底埋深、点标准代码、图幅号、勘测单位、权属单位、建设日期、数据类型、精度级别、偏心井位等。
管线表用以记录管线段的管线材质、敷设方式、管径、电缆条数、光缆条数、压力值、总孔数、已用孔数、管线亚级类别、管线使用状况、线标准代码、流向、是否有防腐保护措施、是否有安全保护提示、是否定期检测等。
设施面表用以记录管线附属设施的设施点号、设施名称、专业编号、亚级类别、底面高程、顶面高程、数据类型、精度级别、测绘单位、权属单位、建设日期、所属类型、管理单位、服务范围、服务性质、运行参数、参数单位、运行时间等。
工程信息库文件结构表用以记录测量工程的工程编号、项目总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测绘单位、测绘时间、测绘内容、工程种类、竣工长度、竣工埋深、竣工时间、操作员、检查员、高程系统等。
4.成果资料。主要包括:工作依据文件、工作凭证资料、探测原始记录、作业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价表、成果图纸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要求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远青(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姚铠滔(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史斌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信贤(市建设系统党委书记)
李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总工程师)
姚文东(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义明(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日新(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廖茂忠(丰顺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远航(平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丘德俊(蕉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颖(大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温浩泉(五华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杜振球(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吴特宏(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市重点项目
办公室副主任)
凌春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凌挥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侯美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敬东(市水务局副局长)
林干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曾子威(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朱力方(梅州供电局副局长)
吴海潮(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温尧辉(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网络部总经理)
肖若展(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卢伟(梅州中燃公司工程总监)
黄永丰(市供排水设施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指导管线普查办公室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建库工作;负责协调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对普查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是牵头负责管线普查的综合协调工作,主任由市城乡规划局杜振球同志兼任。
普查实行属地负责制。梅州城区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各县(市)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燃气、交通信号、有线电视、经信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既有地下管线的相关基础资料,提出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2015年6月)
制定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管线探测施工有关技术规定。完成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管线探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并开展调绘资料收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2015年9月)
2015年9月前完成梅州主城区建成区及各县(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数据采集工作及内业整理工作。同时,组织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按照技术规程对探测数据进行质量准确性检查核实。
(三)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组织信息系统开发单位进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建立各县(市、区)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月—2016年2月)
各县(市、区)管线相关单位对权属范围内探测成果资料进行校对审核,作业单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总结,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成果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明确目标,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同时,要做好探测施工协助、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科学组织普查。普查探测单位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采取行之有效的探测技术手段和先进设备,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公安交警、市政管理部门要为探测过程中施工车辆的行驶、停放以及在道路设施作业面上勘探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按属地管理和事权、财权相统一原则,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梅州城区所需费用(不包括梅县区)由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地下管线信息属公共信息资源,后期动态管理及维护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每个年度予以列支。
(五)建立质量保障制度。建立普查工作检查验收质量保障制度,建立现场检查和现场解决问题制度,并实行全过程监管。由监理单位制定统一的监理检查技术方案和标准,开展监理技术培训。明确责任目标,建立考核责任制度。
(六)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机制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维护机制。为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共建共享,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应急抢险提供服务,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维护制度,及时采集、入库竣工数据,定期开展数据修(补)测绘,即时交换数据。
(七)加强涉密资料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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