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我县2014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出现反弹的趋势,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于2015年2月至6月,在全县组织开展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丰顺县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县治理违法违规用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针对我县2014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出现反弹的趋势,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于2015年2月至6月,在全县组织开展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治理目标。通过开展全县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土地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好转。
(二)治理范围。在全县各领域、各行业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治理行为,重点整治2014年1月以来发生的所有违法用地和非法破坏耕地项目。
(三)责任与分工。各镇政府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违法违规用地(包括历年来执法检查未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以及国家审计中所指出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宗以村(社区)为基础建档,深入分析违法违规用地的类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发改、经信、公安、住建、规划、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本领域、本行业内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清理和查处,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坚持依法治理,认真分门别类,逐宗开展整治。各镇要逐宗落实整治任务至责任人,重点整治2014年以来违反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以及“二高一低”问题突出的违法用地项目,顶风违法占地建设的“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承诺拆除而未拆除的违法用地项目,以临时用地为名规避执法监管建设永久性违法建筑项目,以农业设施为名占用耕地的“休闲”、“娱乐”、“度假”等“非农业化”项目,遏制农村违法建房蔓延势头,坚决打击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严肃查处未批先用、非法批地、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其他经营性用地开发,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反弹势头。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依法没收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其中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的,要进行土地复耕,涉及新增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复耕必须在2015年4月底之前完成。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一户一宅”、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采矿违法用地等,经依法处理后,督促依法完善用地手续;符合办理临时用地条件但未经依法批准的临时用地项目,经依法处理后,可以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痛下决心,从严查处。各地对清理出现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痛下决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监察机关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行为规定处分办法》(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土地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的意见》(梅市发〔2009〕34号)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函告县政府。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地区,发出督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用地反弹严重,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面积较大,查处整改任务较重的地区和违法用地项目(包括部省市督办的违法用地项目),进行挂牌督办,督促严肃整改。
(三)结合卫片,落实整改。2014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显示,我县疑似违法用地图斑集中,多点面广,占用耕地面积大,违法违规项目多,对全县耕地违法占比守住15%的问责红线构成了严重威胁。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对每个图斑的调查结果进行密切跟踪处理,涉嫌的违法用地提前开展核实并落实整改查处。要坚持将2015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开展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提前进行谋划处理,争取土地执法工作的主动性。
(四)部门协同,加强督导。专项行动期间,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地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及时督促整改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清查整治工作。
(五)属地管理,加强巡查。各地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土地动态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全面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切实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在线巡查系统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报告县政府、共同责任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
(六)实施约谈,严格问责。县政府将结合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组织专门检查验收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实施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扣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问题突出,情况严重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国有企业、相关行业建设项目违法用地严重的,各地政府要分清情况对其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和督促整改。
(七)主动介入,合法用地。县国土、发改、社保、规划、住建、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工业园区、新区建设等用地要提前介入、积极协调、全程跟踪,确保项目尽快办理用地手续,依法依规合法用地。对已获得国务院,省市政府批准的用地,因未缴纳有关税费而未领取用地批准文件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及时缴清税费,领取用地批准文件。没有取得用地批准文件之前,严禁建设单位开工建设。
(八)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地要针对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研究分析违法违规用地趋势和规律,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逐步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良好土地管理秩序。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上旬)。各镇(场)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认真部署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目标和奖惩措施,并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采取一票否决。
(二) 清查整治阶段(2015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各地要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动态巡查,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明确具体处置措施和整治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对新增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对2014年1月以来新增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对2014年1月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各地要制定查处整改计划并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查处整改,其中在2013、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弄虚作假,以拆除有关建(构)筑物名义报送(承诺)拆除到位但尚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查处整改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5月)。2015年5月15日前,各镇(场)要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情况汇总表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将整体情况汇总报告县政府。2015年6月1日前,县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在检查总结基础上,对行动不力,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问责约谈,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过问,分管领导要按工作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整治成果,公开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土地违法案件,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土地管理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