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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阳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4 14:35:06 来源:网友投稿

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第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严肃纪律,针对“怕出错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阳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阳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整治“为官不为”问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第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严肃纪律,针对“怕出错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吃亏不愿揽事”等“为官不为”现象,重点整治 “为官不为”现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成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不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彻底遏制一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狠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不正之风;克服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窗口单位“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不办了”的“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以及干部职工“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心”等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格格不入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局广大干部职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营造活力充沛迸发的发展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为官不为”中“不作为”问题的突出表现

1.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不准、对有关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2.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3.工作中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办事只套框框,不敢想、不敢试、不敢闯、不敢担责,缺乏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的精神等问题的。

4.被投诉部门、股室、基层所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二)“为官不为”中“慢作为”问题的突出表现

1.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对县局作出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的。

2.部门、股室、基层所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3. 行政审批不及时,借程序繁琐,手续繁杂之名,审批时效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 对“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执行不力,办事流程不规范,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的。

(三)“为官不为”中“乱作为”问题的突出表现

1.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对基层群众言语粗暴、故意刁难,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3.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奢”其它突出问题。

三、整治方法

(一)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广播、网络,广泛宣传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效能建设的积极性,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设立投诉箱、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媒体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全面树立“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思想意识,营造有力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明查暗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精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通过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暗访活动,掌握各部门、股室、基层所专项整治和作风转变的真实情况。

(三)查处追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由局纪委负责调查处理或责令部门、股室、基层所负责调查处理,局“正风”办进行督办。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对发现和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公开曝光。建立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对工作不力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6月)。各部门、股室、基层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工合作、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工作平台加强对深入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活动的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整改阶段(20156月至11月)。各部门、股室、基层所要充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并将本单位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抓好整改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512月)。各部门、股室、基层所将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总结报告于125日前报局“正风”办,对不能按时报送、对此项工作敷衍塞责的,由局“正风”办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局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由局“正风”办牵头实施。对不负责任,搞形式走过场的,对存在问题应改未改、应查未查的,对组织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及违纪违法,特别是治理期间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

(二)畅通渠道,强化监督机制。支持和鼓励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建立群众投诉快速受理查处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部门、股室、基层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关系,切实抓好部门、股室、基层所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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