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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24 18:5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揭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消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

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揭府办[2015]5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一)区政府每年将开展1次消防责任制考核,考核成绩将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的内容。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考核制度,将消防责任制考核落到实处。

(二)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消防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1月份和7月份各1次,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消防工作检查。

二、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各单位要充分把握消防工作关键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推动消防工作落实。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村(社区)应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实体化运行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落实消防经费保障,壮大消防工作力量。

(二)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启用消防物联网,利用手机智能终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登记,对场所实施动态监管。区消防大队要切实有序推广锡场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经验,在2016年底全面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运行工作,并确保消防物联网运行有序。

(三)区消防、国土、发改、住建、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布设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严格村镇土地使用及建筑工程审批,严格土地房屋权属和工商注册登记,在审批源头上遏制家庭作坊火灾隐患的滋生。

(四)全面推开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检测工作,区供电局要牵头联合住建、质监、消防等部门制定出台电气线路敷设和使用规定。

(五)区民政局应对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主管的社会团体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监管责任。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查通过的养老院、福利院等不得批准开办;对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查通过的养老院、福利院,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其消防安全,并尽快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六)区住建、供水、通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至少组织2次检查维保,确保其完好有效。

(七)各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任何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

三、加强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强化各级联动机制,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研究落实具体措施,推动火灾隐患综合整治。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找对、找准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因素,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各镇(街道、开发区)应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深化开展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等"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除"违规住人"问题,并积极推进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区供电局应积极开展户外的电气线路及相关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改造,各镇(街道、开发区)、村()应针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和住宅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线路,积极督促指导其加强检修、维护及改造工作。

(三)深化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区政府每年将至少创建1个消防整治示范街镇或区域,由区消防大队负责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应积极配合,每年至少创建1个消防整治示范村或社区,推动建筑物或场所的所有人、使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发出限制使用令,限制其使用功能。

(四)区消防大队要定期研判火灾形势,分析隐患存量,适时督办开展整治。各镇(街道、开发区)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五)进一步巩固我区生产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成效,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加强消防安全的动态监管,防止违规住宿人员回迁、"三合一"火灾隐患出现"回潮"。  

(六)公安派出所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设置消防办公室,配备专职消防民警,加强消防业务学习培训,严格依法办案,扎实抓好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并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每月按要求落实好警综系统运用工作。

(七)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协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完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机制,出台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规定,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火灾隐患的举报。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加强投入力度,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科学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建立城乡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督查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重新修订已到期或已不适应当地社会发展的消防规划,并按规划要求实施,重点解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和综合应急救援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问题,确保其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2016年玉滘镇、玉湖镇、云路镇3个建制镇应全部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其他建制镇要按已编制消防专项规划要求抓好实施和落实。

(二)中德金属生态城工业园区建设等大项目应同步制定消防规划,预选消防站地址,合理进行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的部局。

(三)各镇(街道、开发区)须相应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工作意见。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工程凡未同步规划设计、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的,一律不得通过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对于历史"欠账"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尽快解决"的要求,每年制定补建计划并实施,确保在2017年前全部补齐。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以提高消防队伍应急救援战斗力为目标,稳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力度。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应出台政策措施,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深化锡场镇、新亨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2016年全区已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完成登记工作,其他建制镇要根据实际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二)加快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更新换代工作,杜绝车辆装备器材超期服役现象,并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特种消防器材、火场供气车等配备,优化消防装备结构。

(三)各镇(街道、开发区)应按照标准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同时,凡生产性、经营性场所总数超过50家或者常住人口超过5000 人的村(居)必须建立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基本的消防装备和器材。

六、加强消防经费保障

加强经费投入,有效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消防工作有序开展。  

(一)抓好消防工作投入,提高消防经费保障力度,并保障落实现役消防官兵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工伤保险等政策待遇,根据政府各级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各镇(街道、开发区)应加大消防基础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消防建设保障力度。

(二)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保障标准,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用经费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3万元的标准(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落实专职消防队员高危补助,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与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三)加强消防队伍装备建设,将消防队伍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经费专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消防车辆器材等装备及时更新换代,保障消防队伍救援工作需要。

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消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七进"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应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在街头、巷口、主干道、公共活动场所和生产性场所密集区域等,因地制宜地设置消防知识宣传阵地,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区广播电视台应无偿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每年至少开设1个消防专栏、专版,每月至少刊播1条消防信息,每日至少刊播1条消防温馨提示。及时曝光场所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改,在全区形成打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各镇(街道、开发区)应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军训内容,确保辖区群众每年至少接受1次消防教育,辖区企业员工每半年接受1次消防教育、培训,辖区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每学期至少接受4个课时消防教育,每年至少接受1次消防体验。3月份前,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所有家庭作坊员工集中开展培训,新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各镇(街道、开发区)应依托村(居)消防组织、网格员等,成立宣传志愿队,结合地方传统节日、习俗等,开展消防宣传,并利用村(居)广播站、宣传栏、主题公园等宣传消防常识,提高消防宣传的覆盖范围和受众面。

八、加强消防工作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工作纪律和成效。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每年应向区政府作消防工作述职报告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揭阳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加强检查督导,倒逼工作落实。对工作不推动、不落实、整治不力的,一律严格责任倒查。通过建立和落实问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提升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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