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月20日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揭西县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县安全生产特别
防护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月20日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确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为全县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防护期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文件和2月20日省、市、县政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防护期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全面组织“明查暗访”,以经常性开展督查检查和执法监察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深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全县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揭西府办明电〔2016〕24号)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清单,采取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整改。
(四)打好重大事故隐患攻坚战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揭西府办〔2013〕52号)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按规定实施督办。
(五)认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安委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布置的,以及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认真排查整治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农村自建房、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职业卫生、学校、旅游、防雷、电力、通讯、物流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和各类场所的事故隐患。
(六)严格执法监察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五个一律”打击措施。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确保每个月都不能出现“零执法”的现象。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10月底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全力保障专项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有序推进专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由县安委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联系人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并分别于5月、7月、9月的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10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1日前报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电话、传真:5584366,邮箱:jxaj55843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