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2017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及《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气象方案】南宁市气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市气象局2017年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及《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开展情况的通知》(南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2017]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努力建成目标为公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比较完善,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动自觉,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不断增强的政务公开体系,有效解决气象政务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局政务工作实际需要,成立南宁市气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宝回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宇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庆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明志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由南宁市气象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马艺兼任,工作人员为蒙炤臻、黄杏,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具体任务及分工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1.在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58号)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的基础上,建立南宁市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2.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3.通过政府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等渠道,以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在上报草案时一并说明,在政策解读时向社会公布。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时限要求:信息形成后及时提供;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统一平台)
(二)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公开
结合部门职能出发,探索制定气象部门发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专项服务发布会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议题,主动参加和列席有关气象公众服务重要会议或办公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业务科、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时限要求:信息形成后及时提供;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
(三)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
在决策公开的基础上,推进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气象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内容,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重点办;时限要求:信息形成后及时提供;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统一平台)
(四)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
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有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结果,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科室:财务中心;配合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信息形成后及时提供;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统一平台)
(五)推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1.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2.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客观公正评价气象现代化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并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牵头科室:业务科;配合科室:办公室;时限要求:信息形成后及时提供;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
(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全力配合市法制办开展相应工作,根据部门职能,按照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保障,按照市法制办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时限要求:按照牵头部门要求时限内提供;信息发布及渠道:政策法规科,政府门户网站)
(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完善和公开气象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应包括服务事项名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办事地址、监督渠道(举报投诉)等,并提供办事相关格式文本和样本。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防雷中心;时限要求:2017年5月;信息发布及渠道:政策法规科,政府门户网站)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
1.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
2.设立依申请公开办公室,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目录,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3.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监测政民互动平台动态,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时限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统一平台)
(九)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起草部门应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
2.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及时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3.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手段,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执行口径、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科技服务中心;时限要求:长期;信息发布及渠道:政策法规科,政府门户网站)
(十)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回应机制
发生气象领域突发事件、公共安全、媒体关切等重要政务舆情,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认真回应关切。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按照各类应急预案等级及时向上级应急主管单位通报情况。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时限要求:长期;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通信方式)
(十一)扩大公众参与
不断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南宁市气象局网站信息发布、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电视问政等政民互动栏目功能,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气象作的认同和支持。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积极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电视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科技服务中心、人事科;时限要求:长期;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
(十二)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对气象领域相关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科技服务中心;时限要求:长期;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通信方式)
(十三)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配合建设政府数据开发共享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结合部门职能出发,主动提供本地区实时准确的气候统计相关数据,并不断丰富数据内容及类型。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气象台;时限要求:长期;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
(十四)推进政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
配合自治区、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采集提供应用政务服务相关数据,每月及时更新南宁市信用信息双公示系统(网址:http://124.227.191.196:8089/)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重点推进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库的建立,扩大行业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推出机制。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时限要求:根据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推进;信息发布及渠道:政策法规科,政府门户网站)
(十五)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防、外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团结,违反气象相关法规的事项,公开后危及经济金融安全的事项,公开后影响刑事侦查、行政调查、纪律审查的事项,公开后可能不当损害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事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项,行政决策过程未定事项和行政机关内部事项等,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各信息制作部门要梳理甄别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应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完善南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含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时限要求:2017年内,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时;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
(十六)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功能
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凡涉及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要统一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向群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按照“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和管理服务,在强化业务协同、简化工作流程、细化技术规范、优化窗口服务上下功夫。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时限要求:根据牵头部门要求时限内提供;信息发布及渠道:政策法规科,政府门户网站)
(十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加强南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权威发布、及时全面、共建共管”的要求,规范南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其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南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政策解读、在线访谈、互动交流工作机制,以文字、数据、图表、视频等多种方式展现网站内容,增强网站办事服务能力,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将南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提供便捷服务的重要平台。
(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时限要求:2017年内,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时;信息发布及渠道: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
(十八)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促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平台有机融合。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并公开可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可在网上全流程办理或部分办理的事项。充分利用互联网在线、连接、开放、互动等优势,探索“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服务新模式,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切实减少群众到窗口办事次数,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防雷中心;时限要求:根据市行政审批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推进;信息发布及渠道:政策法规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