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农委发〔2016〕135号)精神,定于2016年6月开展江南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江南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农机“安全
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农委发〔2016〕135号)精神,定于2016年6月开展江南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作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安全法治理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促进江南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
四、组织机构
成立江南区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江南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岑常军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谭正泽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陈金江 江南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主任科员
卓 庆 江南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王 茂 江南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科员
苏 霏 江南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南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卓庆兼任,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各镇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宣讲活动
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深入镇、村、坡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和自治区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提高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识。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要着眼于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灌输到位,并认真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要在活动月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千名农机局长论安全”活动,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通过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方式,宣传辖区内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提高安全发展意识,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要开展“万名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要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店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向广大农民群众和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在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统一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城区农机监理站参加城区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镇要深入乡镇街道、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农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操作挂图和播放农机安全警示教育片等,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通过组织广大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张贴农机安全生产挂图、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并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在辖区内选取不低于100名的农机手进行谈心,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的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更好地为农机手服务。
(五)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
结合辖区农业生产实际以及“三夏”时节农业生产特点,组织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
(六)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镇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应当参加1至2次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
各镇要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加大对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安全生产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掀起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热潮,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
各镇要注意收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上报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活动简介、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请各镇于2016年6月1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0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和活动照片及视频资料。联系人:苏霏,联系电话:0771-4887885,邮箱:4804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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