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帮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农村工作暨扶贫攻坚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营口市鲅鱼圈区扶贫帮困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扶贫帮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农村工作暨扶贫攻坚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扶贫攻坚会议精神,根据区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区“十三五规划”,结合区委组织部开展的对口帮扶村(居)委活动,动员区直部门、驻区中省市直单位(以下简称“驻区单位”)、各类企业及党员领导干部等社会各方力量,通过持续开展三年精准帮扶困难群众工作,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困难群众的实际收入,为“十三五”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以中央“十三五”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根据我区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结合我区经济相对发达,但仍有经济薄弱村和相对贫困人口的实际,按照中央“五个一批”的总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经济发展转型,实施精准帮扶,到2018年底,补齐经济薄弱村发展短板,全部消除贫困人口,提前两年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机构。比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营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成立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区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扶贫帮困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镇、办事处作为扶贫帮困工作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扶贫帮困工作。区直各部门作为对口帮扶村的牵头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派出驻村工作队员,负责对口帮扶村的区领导、驻区单位和企业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帮扶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对口帮扶、精准实效、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工作。以对口帮扶为切入点,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产业转型升级等农村全面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实现整村推进,经济实力整体增强;突出精准高效,如期实现困难群众脱贫解困致富。将全区48个村的经济现状和相对困难群众的构成等情况进行简要排序,原则上每个村1名副处级以上领导、1个区直部门、1个驻区单位或金融机构、1家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形成优势互补,实施精准帮扶。副处级以上领导按照主要领导帮较困难村,其他次之的原则安排,经济基础好的村不派区领导帮扶。区直部门帮村,在区委组织部对口帮扶村(居)任务分解的基础上,把没有纳入的部门全部纳入到帮村范围内,形成每个村至少有一个区直部门帮扶。驻区单位帮村,按照所从事专业与村的需求大致衔接,确保每个村至少有一家金融保险机构。驻区企业按照强企对弱村,每村确保一到两家企业,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的帮扶能力。驻区单位和企业,要成立帮扶工作小组,在区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与所帮扶村对接,共同制定帮扶计划和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各镇、办事处是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把关帮扶对象确定和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要与参与帮扶的区直各部门、驻区单位和企业搞好协调配合,争取帮扶取得更大成效。
(三)帮扶模式。主要采取三种帮扶模式:每个村形成“4+1”模式。即:1名区领导、1个区直部门、1家金融机构或驻区单位、1家企业帮一个村。每个困难家庭形成“3+1”模式。即:1名科以上领导干部、1名区直机关干部或1名镇村干部、1户企业帮一个家庭。各镇处经济发达村与贫困村结成“1+1”帮扶模式。没有村的三个办事处,也要参照上述帮扶模式,对所辖社区的困难群众实施帮扶。
(四)帮扶对象确定。以民政局2015年12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为基础,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需要由政府兜底和因病、因子女上学、缺乏资金技术发展生产受限,需要重点帮扶的对象确定出来。具体按照《关于结合村“两委”换届确定扶贫帮困对象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政府救助兜底和重点帮扶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填写《困难群众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作为建档立卡的重要依据。要健全脱贫解困和新增贫困家庭的退出进入机制,促进精准帮扶工作健康运行。
(五)时间划分。帮扶期限为三年,共分五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结束。
第一阶段:2016年2月底前为筹划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方案的制定和教育动员准备。
第二阶段:2016年3月底前为确定帮扶对象阶段。主要完成帮扶对象和区直机关、中省市直单位及企业的确定,并结成帮扶对子,召开全区扶贫帮困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第三阶段:2016年4月底前为制定工作计划阶段。对口帮扶的区级领导、区直部门、驻区单位和企业,进村入户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与村委会和镇(处)包村干部一起,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将村确定的重点帮扶对象,明确责任到具体机关公职人员,并制定帮户计划。帮村与帮户计划,与相关登记表一并上报到区扶贫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第四阶段:2018年10月31日前为帮扶实施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帮扶计划开展帮扶工作。
第五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为总结验收阶段。与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一起,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2016年、2017年11月30日前要分别完成年度帮扶总结,
帮扶成果将写入区政府年度工作总结之中。
(六)工作重点。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一批”要求,把“怎么扶”的问题落到实处。突出抓好村内道路建设、产业兴村扶持、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开发、农村危房改造、大病医疗救助、因学致贫帮扶、劳动就业培训等八项重点工程。区直各部门作为帮村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要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带领群众致富和化解基层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要把帮村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从根本上弄清楚所帮扶村普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措施。要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突出产业培育“强支撑”、突出技能培训“拔穷根”、创造机会“挪穷窝”,把项目扶贫、产业扶持作为工作重点,帮助村强化自身的造血功能。对口帮扶人员要针对所帮扶对象的具体困难,与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委会一起,充分挖掘贫困群众自身的潜力,特别是承包地、山林地、果树和房前屋后等现有资产、资源的盘活和充分开发与利用,引导其积极参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家庭农场、农产品初深加工和搞好市场对接等。要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帮困投入,培育可持续致富产业。要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农副产品出售、看病就医、上学、出行、司法援助等难题上架起与政府、市场直通的桥梁和钮带,让政府惠民政策的红利直达急需群众的手中。驻区单位及企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帮扶、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镇(处)要借势加大抓基层基础建设的力度,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村容村貌改善、产业转型布局、文明秩序建立、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借对口帮扶之力,提高村全面建设水平。
四、有关要求
扶贫帮困是“十三五”规划的中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工作有难度,没有感情真投入,不想真招用实劲,很难见实效。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帮扶工作有效运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进村入户搞调研,及时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方案、区分任务,定期调度帮扶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困难。要主动挑选最困难群众作为自己的帮扶对象。要选准配强驻村工作队员,处理好正常工作与帮扶的关系。
(二)务求帮扶实效。要把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扶贫帮困工作的实际行动。确定对象要准。确定帮扶对象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召开好村民代表大会,公开标准和条件。所确定帮扶对象,必须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计划要实。无论是帮村计划还是帮扶困难家庭计划,都要紧紧围绕解决基层和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通过帮扶,务求基层组织建设有加强、村容村貌有改变、村民实际生活水平有提高。感情投入要真。要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积极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病患就医、子女教育、农业技术资金、农产品的销售等方面的难题。倡导带领全家与帮扶对象“结亲戚”、献爱心。帮扶起点要高。要认真按照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和“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设计工作,实施帮扶。要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对口帮扶实施意见》要求,建强“两委”班子,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要把综合环境整治、生产要素整合作为突破口,实现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要把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作为重点,把单纯的资金帮扶转化为技能帮扶和智能帮扶。
(三)搞好沟通协调。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扶贫政策措施,部门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让中央的政策红利惠及百姓最大化。要积极为所帮扶的村和困难群众争取资金和项目,协调解决帮扶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难题。要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特别是一些综合部门,要把对口帮扶村与全区帮扶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一盘棋”。
(四)严格考核激励。要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签定帮扶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要建立年度帮扶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力度。每年11月底前,各镇(处)和区直各部门,要向区政府形成帮扶情况报告,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依据。区政府将建立帮扶工作阶段考核、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政府绩效考核、阶段督查、现场抽查、工作通报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纪委和行政监察部门要对帮扶对象的确定、扶贫资金的使用、救济救助对象的确定、建设项目运行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帮扶工作的实效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职称评定。《对口帮扶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年度帮扶成效考核表》(附件3)是检验帮扶成果的重要依据,要如实填写,并得到各方认可并按时限上报。帮扶对象、村委会不签字盖章认可,视为年度帮扶工作任务未完成。区政府每年将对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专项总结,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深入扎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要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建立工作日志和影像资料的留存,如实反映工作成效和过程。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扶贫帮困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帮扶氛围。
此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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