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卫片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酉阳自治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卫片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对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确认的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合法性核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整改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按照国土资源部“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82号)的要求,依法查处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违法建筑,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责任。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查处整改到位,拆除复耕到位。根据核查结果,评估乡镇(街道)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并按照《酉阳自治县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酉阳府发〔2011〕57号)有关规定对违法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二、具体检查工作内容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对象及工作内容
2014年度土地卫片检查对象为土地变更调查确认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包括三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以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
2014年度矿产卫片检查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2014年度卫片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组织核查监测图斑,区分监测图斑类别,调查基本情况,拍摄实地照片,制作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涉及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和供地审批手续;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根据土地矿产监测图斑的核查和查处情况,分别填写《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二)工作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卫片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卫片检查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卫片涉及的违法用地,相关乡镇(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对不能自行拆除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国土、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在相关部门完善法律程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综合执法、公安、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集中拆除整改,恢复土地原状。
2.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用地依法立案查处,做出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做好数据统计上报、案卷归档整理和迎检准备等工作。同时,对相关乡镇违法用地的处理整改结果进行考核,并向县政府提出实施问责的建议意见。
3.县规划局在调查取证和自行整改阶段,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完善法律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筑。
4.县综合执法局要积极介入国土、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全力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等工作。
5.县公安局要积极协助规划、国土部门做好违法用地的调查取证工作,全力做好强制拆除现场的稳控等工作;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触犯刑法的违法用地案件,应及时进行受理和立案侦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6.县监察局对国土部门提出的违纪涉案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履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县财政局对国土、规划部门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应予以接收,并按照土地执法长效机制规定,为卫片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8.县农委负责对拆除复耕的土地进行认定,并作出是否复耕到位的鉴定意见。
三、工作安排
2014年度卫片检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图斑核查阶段(1月1日至3月15日)
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各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当事人、位置、地类、权属、面积、建设现状、规划审批、土地审批、用途等情况逐宗进行全面核查,对图斑宗地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二)查处整改阶段(3月16日至4月20日)
县国土房管局对全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探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确保4月20日前完成违法用地查处任务。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进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三)数据上报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
根据图斑实地核查和查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统计核查数据,填写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数据及有关表格,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四)警示约谈及问责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县国土房管局按照2014年度卫片检查工作新要求,拟定警示约谈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组织开展警示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卫片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分管负责人和专抓队伍具体负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确保我县土地矿产卫片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把握政策,加大整改
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处理整改工作。要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事对人处理到位。对卫片检查涉及的违法用地,未处理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严格考核,追究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较大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卫片检查结果,对违法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把本年开展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涉及的违法用地处理整改情况纳入国土管理工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