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整治饮用水源水库速生桉种植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武鸣县整治规范速生丰产林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3〕96号)、《武鸣县开展整治规范速生丰产林种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4〕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武鸣县整治饮用水源水库速生桉种植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县整治饮用水源水库速生
桉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武鸣县整治规范速生丰产林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3〕96号)、《武鸣县开展整治规范速生丰产林种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武鸣县整治规范速生桉种植工作方案》(武政办〔2014〕1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仙湖、元宵、忠党等饮用水源水库倒水第一面坡速生桉种植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森林树种结构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林发〔2014〕28号)。
二、调整对象
仙湖、元宵、忠党等饮用水源水库倒水第一面坡面积1.26万亩的速生桉,其中仙湖水库商品林0.78万亩、元宵水库商品林0.2万亩、忠党水库商品林0.03万亩;仙湖水库公益林0.25万亩(按公益林管理规定调整)。
由于调整改种造林区域较集中,并考虑速生桉树龄和造林季节,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保护森林生态,计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元宵水库、忠党水库倒水第一面坡全部速生桉以及仙湖水库0.3万亩的速生桉共0.53万亩的速生桉整治改种造林工作。其余0.73万亩,计划在2016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三、政策措施
(一)改种造林补助
凡在2015年11月底前完成速生桉林木采伐及改种造林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亩900元的补助(其中完成林木采伐、采伐迹地清山的每亩补助600元;完成购置种苗、挖坑造林的每亩补助300元)。
(二)造林项目补助
凡按时间规定及质量要求完成改造更新造林的,争取申报自治区、南宁市2016年度造林资金补助项目。
(三)林木采伐审批
对林地、林木权属清楚并申请采伐林木的,给予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伐区调查设计以及审批。
(四)造林树种
统一选用马尾松、杉木、格木等乡土和珍贵树种。以阔叶、针叶树种混交为主,全部采用杯苗造林。
四、经费安排
县财政计划安排2015年度5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其中改种造林补助450万元,工作经费50万元);争取自治区、南宁市2016年度造林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鸣县整治饮用水源水库速生桉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 县委办联系副主任
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法制办主任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调处办主任
仙湖镇镇长
府城镇镇长
陆斡镇镇长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调配各部门力量和专项经费,指导相关镇全面深入推进饮用水源水库速生桉整治行动。
县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综合材料组、调查验收组、宣传工作组、法制工作组、树种更新组、督查问责组和资金保障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材料组
组 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兼)
成 员:县政府办、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卫计局、仙湖镇、府城镇、陆斡镇等部门(镇)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起草《武鸣县整治饮用水源水库速生桉种植工作实施方案》及《限期更新林木通知书》等综合材料;督促相关部门、镇完善相关材料。
(二)法制工作组
组 长:县法制办主任(兼)
成 员:县法制办、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卫计局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调查验收组
组 长:县林业局局长(兼)
成 员:县林业局、水利局、仙湖镇、府城镇、陆斡镇等部门(镇)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调查仙湖、元宵、忠党水库库区倒水第一面坡速生桉种植的基本情况(包括种植承包户(农户)信息,速生桉种植面积、树龄等);负责对整治、改种造林等工作进行验收。
(四)宣传工作组
组 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卫计局、司法局、仙湖镇、府城镇、陆斡镇等部门(镇)有关人员。
职责:利用相关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整治改种工作的重要性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政策,抓好宣传导向,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树种更新组
组 长:县林业局局长(兼)
成 员:县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卫计局、仙湖镇、府城镇、陆斡镇等部门(镇)有关人员。
职 责:指导种植承包户(农户)在规定期限内对速生桉进行采伐、造林备耕工作。
(六)督查问责组
组 长:县监察局局长(兼)
成 员:县监察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全程督促检查本次整治工作,对有关镇、责任单位不积极履行其工作职责、互相推诿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涉嫌违纪的公职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验收整治工作情况。
(七)资金保障组
组 长:县财政局局长(兼)
成 员:县财政局、监察局、林业局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安排和划拨整治饮用水源水库速生桉各项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调整规划(2015年7月底前)
结合水利、环保部门的饮用水源生态保护,林业部门科学规划全县饮用水源水库倒水第一面坡速生桉整治范围及改种方案,并对社会公布。
(二)宣传发动(2015年8月15前)
调整工作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特别是种植承包户(农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对调整改种的目的、意义,特别是关系到生态、民生安全等方面,要通过电视媒体、武鸣时讯等多种形式,进行再动员再宣传,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
(三)调整实施(2015年12月底前)
1.自行采伐阶段(2015年10月15日前)
由各种植承包户(农户)按规定,自行组织采伐其所属速生桉。
2.整治采伐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
对逾期未进行自行采伐的种植承包户(农户)的速生桉,由县政府组织联合整治组依法依程序进行整治。
3.备耕造林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
组织种植经营户(农户)做好采伐迹地备耕造林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底前)
由县政府工作督查组对各阶段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镇、各有关部门基础工作要扎实,做到务实、求是,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编制切合实际的调整改种规划方案,确保在调整改种后群众收入不减,森林生态和人文景观增强。
(三)发挥表率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涉及到财政供养人员、党员领导干部、教师队伍及其亲属的,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要求他们必须以身作则带头调整改种并负责发动其亲属进行调整,通过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其他农户自觉、自愿进行调整,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强化沟通汇报。各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互通有无,协调落实,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或切实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