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巩固综合治税阶段性成果,保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全面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率先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根据《马山县税收协助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马山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巩固综合治税阶段性成果,保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全面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率先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根据《马山县税收协助实施办法》、《马山县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实施办法》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年中经济工作会精神,以组织财政收入为抓手,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全县各界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综合利用税源信息,建立完善税收协助机制,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税收的征管和效率,着力在信息共享,隐蔽税源挖掘,打击偷、逃、抗、骗、欠等方面做深、做精、做实,实现“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组 长:县 长
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县人大联系副主任
县政协联系副主席
副 组 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县国税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县政府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县监察局局长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文化广播影视和体育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农机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物价局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法院副院长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供水公司经理
马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地税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县国税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完善综合治税体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集中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税收协助工作及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干部队伍税收管理培训工作,强化税收协助和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责任。
(二)开展项目税源清理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协助工作责任,促进有效税源及时转化税收入库。
(三)开展税收专项稽查,专项整治。
1.重点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纳的各类税收全面组织漏欠税清理和税收监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
2.加大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应纳各类税收全面组织漏欠税清理和税收监管,做好纳税评估,确保税收收入不流失。
3.聚力对全县矿石开采企业应纳各类税收全面组织漏欠税清理和税收监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控税监管方法的作用。
4.加大对全县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及装修装饰行业应纳各类税收全面组织漏欠税清理和税收监管,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5.全力对全县所有商贸服务业应纳各类零散税收全面组织漏欠税清理和税收监管,全面保证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6.全面对全县建筑领域、交通运输、商品零售及餐饮服务业发生不开具发票、乱开发票偷逃税款行为,组织税收监管,不断规范“以票管税”行为。
7.做大经营土地收益。要从严管理土地市场,加强盘活土地资产,严格程序,公开招、拍、挂行为,加大土地出让金征收力度,加强土地使用权变更环节各类税费监管征缴,充实壮大财政收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指导、督促全县综合治税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组成和参与综合治税工作,要服从马山经济建设大局,不能为各自利益而放弃综合管理效率和力度,要形成对税收齐抓共管的态势,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开展的各项查工作,以形成对税收的综合管理合力,提高对违法经营、偷漏税的行为打击力度,提高我县经济综合治税能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的舆论宣传作用,积极宣传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使税收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街巷、进厂矿、深入千家万户。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履行纳税义务。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综合治税的意义、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综合治税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首先要严格税收执法,税务部门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偷、漏、逃;其他部门要认真落实税收审验前置工作,在事务审批、证件办理或审验中应前置税收审验。委托税收代征部门应严格依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征税款,设立委托代征税款台账,及时解缴税款,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搭车收费。其次是规范执法,对无证无帐或不按规定建帐的纳税人要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三是对无证或无帐经营的纳税人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经营的纳税人要坚决打击,以确保马山经济秩序向规范的方向发展。四是严格行业税收准入制度,对在马山经营的经济实体,要依法依规缴纳税费,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偷税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五是建立经济实体税收贡献考核机制。各职能部门,在发放经济实体有关资质证书,签订有关承包合同时,要认真审核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本地注册公司情况,监督、引导、鼓励本地公司参与马山县经济实体建设,提高经济实体对马山税收贡献度。
(四)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治税涉及部门较多,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治税职责,及时提供涉税信息,全力服务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通过综合治税网络,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建立税务司法协助运行机制,严厉打击偷逃抗骗欠税行为,形成合力,做到查处一户,规范一个行业,培育一个行业税源,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税务部门要完善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具体方式和流程,以监管促征收,建立起齐抓共管,协税护税长效机制。
(五)加强综合治税考核。为确保综合治税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县政府对综合治税工作实行综合考核奖励,纳入全年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完善征管、协税责任状制度,对各乡镇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属地征收、分档考核,对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相关单位从提供涉税信息、推进税收协助、协税护税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通报表彰和工作经费奖励。
(六)加强问责问效力度。综合治税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协税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全县党员干部要全力服务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经营,偷漏税行为的查处。综合治税期间,发现部门有重大问题的,移交“两重两问”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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