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65号)精神,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方案】上林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65 号)精神,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南府办〔2011〕237 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应急管理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基层应急管理有效运行机制、体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以完善基层应急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应急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水平显著提高,为我县科学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总结规律,摸索出符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路子,使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其它相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便捷、灵敏、快速、高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组织体系建设完善、预案体系全面覆盖、救援队伍精干实用、应急工作有序开展”的基层应急管理格局,全面提升我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健全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全面推进,不断增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应急管理基层第一道防线。
三、工作任务
结合规范化建设要求,我县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体系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体制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根据《关于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编〔2009〕54 号)的要求,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要成立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人及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县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熟悉基层工作、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专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构建应急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委会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责任领导和兼职责任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做好群众组织、宣传、动员工作。各企业、学校、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二)预案体系建设。县政府制定全县应急管理总体应急预案,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编制各专项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形成比较完善的本级预案体系;乡(镇)政府要制定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村(社区)委会、学校、企业、医院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的预案或处置方案;各类应急预案要有简便易记的预案简本和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程序,并汇编成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预案知晓率。要建立健全预案动态管理机制,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三)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政府、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吸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条件的村(社区)委会和企业、学校、医院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组建、联建、共建等方式,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行政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共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社区要结合实际,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宣传阵地,按照要求配备应急器材和设备;加强与辖区治安维稳、医疗急救、电信、燃气、自来水、电力、市政设施等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争取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建立与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完善社区应急联动机制,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提高快速联动的能力。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及楼梯、走道等建筑物、设施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设备;加强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定期检测、维护其生产设施设备、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社区、村、企业、学校、医院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本单位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做到苗头早发现,信息早报告,隐患早排除,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进行认真整改。各基层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要做到有工作制度,有排查计划;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有文字记录,有整改计划,并落实人员分工跟踪监测和督促整改,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重大隐患一时难以解决或本级无能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六)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要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24 小时值班制度,村(社区)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企业、学校、医院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完善值班制度。要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和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并明确其信息收集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结合实际,建立便捷适用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七)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大力宣传应急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各基层单位要在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结合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充分利用宣传册、广播、电视、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形式和场所向辖区群众和单位员工普及应急常识,通过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各村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80%以上;对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知晓率达到60%以上。社区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和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企业要依法开展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上的职工,既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每个学生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要达到2 课时以上,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八)规范应急处置和建立责任制度。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探索规范应急处置的工作流程,针对四大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结合实际,制作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依据应急预案,制定信息报告和处置程序。对突发事件,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见事早、行动快,做好先期处置,努力将事件化解在初发阶段,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发动群众,积极配合上级以及专业救援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在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维护秩序等方面充分发挥协助处置的作用。研究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并逐级落实责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九)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全县覆盖。依托“广西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由相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定本单位、乡镇、村(社区)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实现全县全覆盖。
(十)应急志愿者队伍有序建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为主,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南宁市《南宁市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初步建立上林县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组建各乡镇政府、企业应急志愿者队伍、专业应急志愿者队伍、青年应急志愿者队伍等各级各行业志愿者队伍,为全县应急处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工作要求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高、系统性强,必须形成合力,才能抓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协调领导。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应急办主任和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领导组织工作。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等基层单位要按照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主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编写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范化建设工作。把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逐级落实责任,切实把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围绕确定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整合各种应急资源,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计划合理,部署严密,措施得法,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分步实施,既不打乱基层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又能保证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把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工作的重点是延伸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体系,要形成组织机构框架,明确职责。要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工作预案上下功夫,同时要通过演练验证预案的可行性。
(三)规范要求,力争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乡镇和各单位也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要对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作出相应规范,力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全面、要求规范。
(四)强化指导,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其他工作的有机结合。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调研、督查,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应急管理工作要与基层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要围绕基层综合治理、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司法警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项工作,结合乡(镇)、村(社区)、单位职能的发挥,找到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各项工作的切入点,把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到基层的日常工作中,探索基层应急管理同日常工作相融合的有效途径。
(五)开拓思路、注重实效。负责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学习研究应急管理基本理论,掌握基层应急管理基本情况,拓宽视野,创新思路,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方法和途径。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给各类基层组织和队伍赋予新的使命和责任,拓宽工作范围,延伸工作触角,形成抓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合力。要处理好各类关系,在继承、整合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基层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六)要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经费。对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所需的必要经费,县财政和各级财政要给予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适当的经费支持,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