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6年手足口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今年4月份以来,我县手足口病发病数呈快速上升态势,发病数、重症病例数、死亡病例数居高不下,目前位居全市首位,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各项防控工作,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宾阳县手足口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2016年手足口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今年4月份以来,我县手足口病发病数呈快速上升态势,发病数、重症病例数、死亡病例数居高不下,目前位居全市首位,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各项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5〕55号)、《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2016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南宁市、县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降低发病率,降低死亡率。
一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全县预防手足口病健康知识干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公众广泛积极开展各种健康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通过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和救治能力,提高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的减少死亡,有效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和暴发疫情,努力降低疫情在全市的排位。
三是执行南宁市制订的“12345”手足口病防控模式。即“一条主线(村级巡诊、乡镇鉴别、县级救治、市级危重)、两项管理(散发病例管理、重症病例管理)、三级网络(县、镇、村分级负责)、四个做法(精准健康教育、病例发现救治、托幼机构管理、疫情研判控制)、五项制度(会议通报制度、督查评比制度、简报交流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全面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宾阳县手足口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世辉 县委副书记
韦均来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韦靖云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中希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兼)
丁 恒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公安局副局长
黄建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罗东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蒙焕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宝初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吕焕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蒙天凯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韦福敬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宋 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纪委书记
邹占钧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黄爱年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韦志朗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朱忠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吕明中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立恩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陆 宁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其娟 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副局长
许 靖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君丽 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时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黄用贵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宋子贤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院长
吴正球 县人民医院院长
廖继文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韦永强 宾州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吴承健 黎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鲜宏 甘棠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立胜 思陇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 晟 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陈家达 新圩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梁 松 邹圩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罗显捷 大桥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陆 玮 武陵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李雪松 中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 颂 古辣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祥享 露圩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健 王灵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彩红 和吉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古新仁 洋桥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黄昊吉 陈平镇人民政府镇长(提名)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预防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手足口病疫情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县开展手足口病疫情预防处置工作;提出手足口病疫情处置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各医疗单位和相关部门落实预防处置手足口病疫情监管责任、救治责任。开展对全县范围内手足口病防控的组织协调、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督检查、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社会维稳及信息管理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组 长:黄建华 (兼)
吕焕祥 (兼)
副组长:邹占钧 (兼)
朱忠良 (兼)
各镇分管领导
成 员: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镇人民政府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调的人员本局集中办公;县教育局、镇人民政府抽调的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并将具体的人员名单及联络人、联系电话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必要时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抽调的人员统一集中办公。
主要职责: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工作组推进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阶段性工作会议,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手足口病疫情防治、工作信息,定期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发现、汇总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性工作建议,负责起草手足口病疫情文件及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疫情防控组
组 长:蒙焕章 (兼)
邹占钧 (兼)
朱忠良 (兼)
黄时勇 (兼)
各镇分管领导
副组长:莫洁玲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股股长
文 军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罗宗宾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启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医师
各镇卫生院院长
各镇中心校校长
成 员:从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入户面对面宣传、疫情排查和巡诊等工作;负责全县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日常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组织实施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技术方案,指导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对疫情现状及趋势进行追踪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根据疫情情况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宣传和健康宣教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开展面向公众的手足口病宣传、宣教工作,保证电视台、本地的报刊、网站等播放手足口病的宣传内容。
(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和提供宣传、宣教的材料和内容;负责培训和指导各镇、各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统一口径和要求开展宣传和健康宣教工作;对各镇、各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宣传和健康宣教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导和评估。
(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健康宣教工作。每个学校至少有1个手足口病宣传栏、2张海报;每名学生至少接受过2次手足口病健康教育,确保每名学生都掌握手足口病防控知识;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向学生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确保每名家长有1份宣传单。
(4)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的手足口病宣传和健康宣教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和细化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和督促镇卫生院、镇直各单位、镇村干部、乡村医生开展5岁以下儿童面对面精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每名5岁以下儿童的家人至少2份宣传资料、一个自然村至少1条横幅和2张海报、一个村委至少2条横幅和1个宣传板报、一个镇至少3条横幅和2个宣传栏”,确保健康宣教全覆盖。
(5)各级各类医院(含镇卫生院):在本单位开辟手足口病宣传栏,每个单位至少有1个手足口病宣传栏、2条宣传标语;向就诊、住院的患者、家属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每个患者(家属)至少发放一张宣传资料。
(6)县住建、食药监、经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对本系统、单位职工的健康宣教工作;督促所管辖的业主开展手足口病宣传工作。
2.预防管理
(1)学校、托幼机构:按照手足口病防控要求做好校园内环境、教室、宿舍、设施、用具等消毒工作;落实晨检、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发现发热或其它疑似手足口病症状要及时带到镇卫生院进行排查,一般情况下(非重症或手足口病典型症状的学生)尽量不要带到定点医院进行手足口病诊断排查;推动洗手行动,健全洗手设施,教育学生养成“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的习惯。
(2)医疗机构:要切实和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做好预检分诊和5岁以下发热的分类管理工作;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要强化病区及电梯、公共扶手、儿童聚集区域的消毒工作;在手足口病候诊区、手足口病门诊、手足口病区设置醒目标志,防止非手足口病病人进入相关区域。
(3)公共场所:车站、超市、酒店、旅社、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应加强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和通风、消毒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管理(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业主的监督检查,督促业主落实消毒等防控措施。
(4)家庭:儿童家庭应做好防护工作,保持儿童居室清洁、通风,家长(监护人)要教育小孩养成“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的习惯,儿童的衣服、被褥、玩具等要勤换、勤洗、勤晒;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玩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和引导儿童家庭重视手足口病预防工作,落实预防措施。
3.传染源(病人)管理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宾阳县手足口病病例综合防控管理制度》(宾卫发〔2016〕122号)开展工作,主动搜索发现病人,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转诊、报告和随访管理。
(2)各镇人民政府:全面掌握本镇的疫情和病人信息,督促镇卫生院、镇村干部、乡村医生对辖区内5岁及以下儿童进行定期巡查,重点对5岁及以下发热病人进行跟踪巡诊,主动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疑似手足口病患者,并引导家长及时带到镇卫生院排查;督促镇、村干部配合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开展病人管理、消毒等工作。
(3)患病家庭:手足口病儿童家庭在病人未解除隔离前,应自觉按照要求进行隔离治疗、观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和村干部有责任和义务督促病家进行隔离治疗。
4.疫情、疫点处置和消毒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疫情、疫点的处置、消毒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等工作;负责筹备和提供应急处置物资、药品,保障全县疫情、疫点处置和消毒等工作有效开展。
(2)各镇卫生院、各级各类医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严格按照职责和防控要求、技术规范开展疫情处置、疫点消毒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和出现交叉感染。
(3)托幼机构:各托幼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防控要求落实日常消毒的措施,校内出现疫情时在镇卫生院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按要求进行消毒。
(4)各镇人民政府: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托幼机构落实疫情处置、疫点消毒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干部和居(村)民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大规模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组 长:邹占钧 (兼)
副组长:方海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宋子贤 (兼)
吴正球 (兼)
廖继文 (兼)
成 员: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第九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医疗器械、药品的储备;负责全县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技术培训,组织、调度医疗技术力量进行医疗救治;负责指导全县救治工作,做好病重患者的应急救治工作;负责做好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完善疫情处置、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及规范化管理;邀请上级专家指导开展手足口疫情防控工作。
定点医院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单位的手足口病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各类人员职责,优化处置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缺陷和漏洞;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的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培训,重点强化发热门诊、手足口病区、急诊科、ICU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诊断和救治水平;严格落实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的会诊、报告和转诊制度,集全院、全县之力救治重症和危重症患者,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率;在非定点医院及其它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重症、危重症病人时,应及时派出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及时出诊和接回医院救治;及时将诊断、收治的手足口病患者信息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给镇卫生院后进行随访管理;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消毒制度,强化院感防控措施,避免出现院内交叉感染;制定和完善院内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在现有病区的基础上做好备用病区的筹备工作,并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储备。
非定点医院、镇卫生院:加强对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个体医生)的医疗救治培训,重点强化门(急)诊、内(儿)科等病区医务人员的医疗救治培训,提高诊断和重症鉴别能力;加强预检分诊和院感控制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加强对收治的5岁以下发热病人的集中管理和巡查工作,及时查漏、发现早期或症状不典型手足口病患者;发现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对接诊的重症手足口病患者(Ⅱ期及以上),应电话报告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派车接诊;对接诊的手足口(疑似)病人,如情况危急确需抢救的,应进行积极、及时的抢救,同时向县定点医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告,由定点医院派出救治小组出诊救治。
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职责:认真、全面学习和掌握手足口病诊断标准,能正确鉴别重症病例;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工作,对接诊的5岁以下病人要求100%测量体温,发现5岁以下发热病人必须转诊到镇卫生院进行诊断排查或转到定点医院就诊;除确需急救抢救外,一律不得收治5岁以下发热患者。
(四)托幼机构组
组 长:蒙天凯 (兼)
副组长:朱忠良 (兼)
黄爱年 (兼)
各镇分管领导
成 员:从县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镇人民政府和镇卫生院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疾控部门的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内部的消毒防控;做好托幼机构培训教育和宣传防控工作;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托幼机构停课、复课工作,做好家长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在全县托幼机构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不断扩大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的范围和影响力。
(五)监督执法组
组 长:黄爱年 (兼)
副组长:胡君丽 (兼)
许 靖 (兼)
覃杰华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礼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执法和考核股股长
黄用贵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托幼机构、儿童聚集场所的公共卫生(含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个体诊所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转送发热的5岁以下儿童,和(或)对发热的5岁以下儿童采取非抢救治疗的措施(滞留行为);对民办幼儿园或未取得合法证照的幼儿聚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六)疫情信息组
组 长:黄时勇 (兼)
副组长:莫洁玲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股股长、应急办主任
马勇锵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掌握全区、南宁市及各县(区)的疫情信息、动态,并与我县疫情进行全面分析、对比,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收集、整理、汇总全县各阶段的疫情信息,分析全县、各镇疫情,对各镇工作指标进行考核、排名;对疫情较集中的镇、村、托幼机构提出预警;每周进行一次全县和局部疫情分析,提出针对全县和各镇、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建议;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对照有关标准,提出全县(局部)停课的建议,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等级的建议。
(七)宣传舆论组
组 长:蒙焕章 (兼)
韦福敬 (兼)
副组长:农 云 县电视台台长
黄时勇 (兼)
黄泽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教股股长
成 员:从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媒体宣传的统筹、协调工作;审核对外发布的手足口病疫情、宣传的信息、材料;手足口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加强网络舆论监管工作,制定风险沟通方案,应对媒体咨询,组织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正面引导宣传,防止网上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环境整治组
组 长:宋 祈 (兼)
副组长:各镇分管领导
成 员:从县创卫办、爱卫办、卫生监督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要求,组织全县范围内开展“除四害”等环境卫生工作,指导托幼机构、儿童娱乐场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按规范要求对娱乐设施进行病媒消杀。
(九)公共场所整治组
1.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县城的室外儿童游乐场所、设施进行整治,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2.由县经信局牵头,对县城内的室内儿童游乐场所、设施进行整顿,凡未办理合法手续的一律予以取缔;已办理合法经营手续的,要加强监管,督促业主按要求落实消毒等防控措施。
3.由各镇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儿童游乐场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排查,对非法的场所予以取缔,对合法经营的场所督促业主按要求落实消毒等防控措施。
4.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儿童聚集的公共场所、商店等,督促业主落实消毒等措施。
(十)社会维稳组
组 长:吴宝初 (兼)
副组长:丁 恒 (兼)
邹占钧 (兼)
各镇分管社会维稳工作领导
成 员:从县委政法委、各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因手足口病疫情、救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医院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好近期医疗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打击医闹,确保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打击发布涉及手足口病的谣言、虚假信息等容易造成社会恐慌或其它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立恩 (兼)
冼灿茂 (兼)
副组长:蒙建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 颖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务股股长
张旭庆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黄泽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教股股长
甘晓琴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从县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的筹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手足口病防控经费预算,协调落实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和重要物资、药品的采购、分发;负责宣传材料的印制、分发等工作;负责相关后勤接待工作。
(十二)考核督查组
组 长:王中希 (兼)
周罗东 (兼)
副组长:韦福敬 (兼)
黄爱年 (兼)
冼灿茂 (兼)
朱忠良 (兼)
许 靖 (兼)
张礼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执法和考核股股长
成 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县计生站、流动站、各镇计生站)、教育局、食药监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考核、督查方案,对各镇、各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督查;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活动,对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度缓慢,工作推诿扯皮,成效甚微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其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细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县级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署要求,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制订具体实施细案,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等,及时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等物资的应急储备。
(五)建立评比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定《宾阳县手足口病联防联控工作督查评比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手足口病发病率、手足口病发病率环比增长速度、手足口病重症率环比增长速度、手足口病死亡数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以镇为单位每2周组织开展一次督查评比活动,对未严格按职责落实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计划、任务或领导小组布置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连续落后的镇、单位,予以约谈、表态发言、通报批评等,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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