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财政方案】柳江县财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5-25 14:50:05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县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柳江县财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柳江县财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县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根据柳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江办〔2016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柳州市、县纪委关于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扎实的工作,推动专项工作在201612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按时完成。

二、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工作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重点整治和查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十个一批”工作,以“精准定责、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护航“精准扶贫”。

(一)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股室、中心、财政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二是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

三是重点整治和查处相关工作人员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

四是重点整治和查处相关工作人员在扶贫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开展“十个一批”工作

要通过开展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巡察一批单位,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通报一批案例,解决一批矛盾,清退一批款物,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的“十个一批”措施,将专项工作各项任务夯实筑牢,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

财政系统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符合本部门的具体措施,落实专项工作各项任务。

三、责任单位

为使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促使各主责部门积极履职,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财政系统各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内容、方法、步骤,开展具体工作。

为突出专项工作整治重点,凡涉及和承担脱贫攻坚任务,以及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股室、财政所,作为此次专项工作的重点责任单位,名单如下:农业股、农村股、经建股以及各镇财政所。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工作,从今年8月份起,与全县扶贫攻坚工作同步推进,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治理五个环节。各环节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环节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由各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股室中心,各财政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财政系统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2016820日前完成)

2.层层动员部署。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召开专项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各股所、中心要层层组织发动,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各股所、中心要及时在会上专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本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方案,并传达到全体干部。各重点责任单位要全面厘清本单位承担的扶贫领域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的管理、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流程、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定的具体措施必须落实到股室、落实到人,使措施项目化、具体化、明晰化。有关工作措施、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分解表(附件3)及时上报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820日前完成)

3.全面宣传发动。各重点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网络、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强化对本次专项工作的宣传,要通过加大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的公开公示,凡涉及扶贫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及时全面地公开,确保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不留死角,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明确公开形式、程序、内容、范围、时限,实现扶贫政策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基层群众、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

(二)摸底排查环节

1.组织专题检查。局纪检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题督查、检查,通过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多角度全方位听取意见,摸清找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各部门专项工作整治的重点及存在问题,为全局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2.开展专项督查。局纪检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脱贫攻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督查,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扶贫政策落实,特别是自治区1+20扶贫文件执行情况、扶贫惠农资金到位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督查。(20161031日前完成)

3.深挖案源线索。要强化问题线索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及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经。要主动出击查找线索,要下沉一级,深入村屯一线,深入到群众身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全面了解情况,仔细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报备制度,局纪检组对收到或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按月向县纪委报备。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管理,明确线索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进度,逐条对账销号。要严格按“五种方式”规范线索处置,确保件件有处理。

(三)自查自纠环节

1.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抓部门、部门抓,要对照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针对历年来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死角和薄弱环节,主动对号入座,逐一对照检查,注重工作实效。

2.坚持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要从干部思想、政策执行、工作效率、制度规范、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对策,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坚持以真抓实改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3.坚持纠建结合。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既立足于解决问题本身,又要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力推动制度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以自查自纠的实际成效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财政系统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总结、自查自纠排查表(附件2)及时上报局专项办。(2016920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治环节

1.强化纪律审查。局纪检组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不设底线、上不封顶。

2.加强督查督办。局纪检组要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灵活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检查扶贫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坚决纠正脱贫攻坚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现象。要加大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以及上级纪委转办件,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重要的、典型的问题线索,必要时将直接查办。要对上级纪委转办件进行挂牌督办或直办,建立问题线索和重点督办件核查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和跟踪办理情况,加快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3.加大曝光力度。要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扩大执纪审查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促使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的干部自觉终止违规行为,及时、及早纠正错误,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4.及时追缴退赃。局纪检组要加强与上级纪委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将纪律审查、案件查办、专项检查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款上交县纪委,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发生典型案件,或违纪问题频发、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相关部门,要坚持“一案三查”,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倒查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同时追究分管领导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各股室、中心、财政所主动扛起责任。

(五)长效治理环节

1.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责任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腐败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2.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权力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闭环运行。

3.筑牢制度笼子。各部门对在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建立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是专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一线总指挥”,要主动担起责任、时刻牢记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将压力传导到末梢。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将专项工作融合到分管工作之中,防止“两张皮”、走过场。要把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各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

(二)强化警示宣传。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成效,宣传各单位、部门好做法、好经验,鼓舞士气、增强信心。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增强广大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要充分利用横幅、板报、短信等多种载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身边案例、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协调合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局纪检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要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机制。财政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管体系,把紧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和关口,实现资金安全有效。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推荐访问:柳江县 财政局 执纪 【财政方案】柳江县财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