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柳江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区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及《柳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治区领导、自治区住建厅及市政府、市安委会、柳江区安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和广西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政府以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通过严格监管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我区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一)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市政府的相关控制指标要求,本着“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为工作目标,年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控制在指标范围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二)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制度,着力防范基坑、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及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净化建设行业市场,维护行业安全生产秩序。
(四)大力提倡和积极开展各级别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不断促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县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桂建管〔2014〕85号)部署,督促、指导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导工程项目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施工生产环境。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治理范围
柳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重点内容
1.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和监理企业相关资质、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和履职情况。
(3)施工和监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7)施工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实施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施工企业对督促检查的情况。
(8)公司、项目、班组在建设项目现场对作业人员开展“可视化安全技术教育”、“三级安全教育”、“防艾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等工作情况。
2.实体防护方面
(1)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重点检查项目部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情况;脚手架架体内封闭情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楼层防护门设置情况。
(2)预防施工坍塌方面
重点是预防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卸料平台坍塌引起的坍塌事故。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和高大模板支架进行施工;检查塔吊用卸料平台是否自成受力体系,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构造措施,检查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是否采用钢管搭设,构造是否合理。
(3)预防起重机械事故方面
重点是预防塔吊、施工升降机倒塌事故和物料提升机引起的各类事故。重点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是否经检测合格,是否经过登记备案,附墙和顶升是否经过验收;检查物料提升机是否进行了“一视频两联动”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4)预防物体打击方面
重点检查脚手架外立网防护是否严密,脚手板是否满铺,脚手板上是否乱堆杂物;出入口的防护棚、钢筋加工棚尺寸是否符合高处坠落半径要求;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架子工上岗前是否经过教育,工作袋是否整理规范;是否按要求设置了警示标志。
(5)预防工地火灾方面
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的外墙安全网、施工用电、活动板房、民工宿舍、易燃材料堆积处、楼层临时消防箱等方面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底前,召开动员会,号召各建筑施工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广泛开展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各施工项目部,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
4月至7月,各施工企业按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广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分阶段实施专项治理工作。查找隐患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至10月,分阶段、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纠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要责令其整改,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整改不力的,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各项目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
11月上旬,将结合全年安全生产状况,在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例会中进行总结和推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本辖区、本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扎实推进,落实整治
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地、本企业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握好一个中心,五个重点内容”。一个中心,就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防范事故为中心。五个重点内容是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火灾防治等五类事故为重点。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隐患治理工作的进度和状况。同时,要把专项隐患整治、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日常安全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隐患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