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积极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鹿寨县民政局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民政局创建国家卫生应急
综合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积极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应急发〔2011〕1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层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为原则,以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为契机,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快速有效应对能力,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工作格局。规范应急管理,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服务。
二、建立机构和完善措施
1.成立鹿寨县民政局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建立卫生应急组织体系。
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局相关工作计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目标考核。
3.建立卫生应急指挥协调体系。
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领导下,与县卫生局、医疗卫生专业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
4.根据有关政策,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工作人员致病、残、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动员村屯、社区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教育工作和参与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建设工作要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正面报道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降低疾病流行和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确保正常的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将不定期组织对村屯、社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并根据《鹿寨县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办法》给予表彰奖励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