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融安县林业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
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木材加工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25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是否成立有机构、安排有专人负责。
(二)制度建立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
以上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上墙并建立有档案。
(三)各类安全防护措施
1.粉尘涉爆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抽尘设备能力不足,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2.消防安全
是否存在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多合一”场所生产经营;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3.是否存在用电线路乱搭乱接的情况。要求做到:供电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架设做到有序、相色正确,标志整齐清晰。
4.生产工人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戴防护口罩、穿防护服等。
5.特种作业岗位是否持证上岗。如:锅炉工、叉车工等。
四、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长:黄 骙 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邓文才 局办公室主任
夏政旭 县林政办副主任
韦祖兴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联络员:夏政旭
负责县城河西片区木材加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第二组
组长:谢振兴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黄 华 县林政办主任
覃本安 县农村能源办副主任
冯 琦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联络员:黄 华
负责县城河东片区木材加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第三组
组长:莫承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张社军 县林政办副主任
黄文进 县防火办副主任
吴 健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联络员:张社军
负责板榄、雅瑶、大将、大坡等四个乡(镇)的木材加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第四组
组长:黄先纲 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员:吕伟良 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 斌 县林政办副主任
联络员:黄 斌
负责浮石(含香杉生态工业园)、泗顶、桥板、沙子、东起、大良、潭头等七个乡(镇)的木材加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车辆安排
由局行政股按各组所需统一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各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片区木材加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12月28日前将检查情况报给局办公室吕伟良同志。
(二)各组联络员负责联系所到乡(镇)的林业站和木材加工企业。各乡(镇)林业站林业站要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工作,并形成总结备查。
(三)本次检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面了解掌握全县木材加工企业的隐患整治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组联络员必须填写好《融安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经企业签字后发给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对我县进行综合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明确责任,继续对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紧绷一根弦,将安全生产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下发《融安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