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月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林业局2015年“安全
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月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以及自治区、柳州市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事故多发区域、多发行业和多发群体为宣传重点,以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宣传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为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确保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玉林 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赟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任志强 县林业局纪委书记
蒋 波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秋红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
苏 冰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 森林公安局局长
尹明胜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贺锦锋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肖克誉 县林业局纪检室主任
韦志忠 县林业局党委办主任
何茂科 县林业局财务股股长
吴振欢 县林业局企改办主任
欧安权 县林业局林政办主任
黄 粤 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梁凌林 县林业局人事股股长
莫贵铭 县营林站站长
任志坚 县能源办主任
韦毅锋 县防火办主任
石建强 县森林调处办主任
刘 学 县森防站站长
钟胜传 县木材检查总站站长
杨显清 县林改办副主任
杨华强 县林科所所长
韦公正 泗涧山林场场长
曾建军 思英林场场长
罗定明 元宝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姚良才 滚贝老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所长
石 青 富林公司经理
梁明璠 森林旅游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企改办。办公室主任由蒋波兼任,副主任由覃贤彪、王金鹏兼任,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四、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 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专题活动(6月1日至30日)
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新一轮与林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以下简称谈心对话),林业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局企改办和林政办负责人分别与辖区林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举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
活动时间为6月16日(星期二),全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在咨询日当天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通过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教片等,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1日至7日)
局属各单位特别是木材加工企业选择本行业领域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一次事故案例讲座,“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8日至14日)
局属各单位要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开展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示范企业、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5日至21日)
局属各单位要以森林防火、木材加工、林业采伐安全为重点,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查找预案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六)推进“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及柳州市《关于开展以“手指口述”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安全确认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活动,对辖区林业企业进行指导。企业要设置风险公告栏,重要岗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人员要佩戴(携带)岗位安全卡(内容包含岗位风险识别或岗位安全操作要点或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张贴风险标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自保、互保能力,减少“三违”行为,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认真开展具有行业和本地特色的活动(6月1日至30日)
1. 局属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前夕,广泛进行总动员,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可以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召开动员大会、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2.组织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基层服务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和咨询等活动,指导林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帮助中小林业企业培训职工,向企业职工、群众宣讲安全生产知识。
3.组织开展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培训、落实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
(八)组织开展林业企事业单位 “五个一”活动
1.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传达贯彻到全体职工,动员职工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人人争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分子,为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各林业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同时保障经费,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2.组织开展一次林业企业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培训活动。根据林业企业安全生产实际,自编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丛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或组织职工分期分批进行短期再教育培训,并编发安全生产知识测试题发给职工填写,全面提高林业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把事故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作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内容。可自行选择全国组委会推荐的各种警示教育片作为开展职工警示教育的教材,龙头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
4.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卫生环境活动。一是组织清理厂容厂貌,设备设施进行定置管理;二是清理、更新横幅、标语、警句;三是清洁、更新安全标志、职业卫生防护标志、安全操作规程、上墙的规章制度等。陈旧造成字体褪色的,因粉尘粘污导致模糊不清的,要重新悬挂、张贴,为企业安全文化及安全标准化建设营造氛围。
5.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林业企业职工要对本岗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可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要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填报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集中宣传的重要平台,各有关单位、各林业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谋划,突出重点
各有关单位、各林业企业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督促指导,要把活动的着力点放在企业,面向职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
(三)注重实效,强化考核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围绕本方案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力求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全年重要工作,并强化考核,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信息
请各林业企业单位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报送局企改办,以便向上级报告。请各规模以上林业企业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和汇总表(附件)于6月28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局企改办(联系电话:5123567,电子邮箱:lyjq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