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实施方案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秀峰区教育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
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秀峰区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帮助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坚决扫除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切实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宣传动员和引导,形成全社会都来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领导组织
组 长:黄 璐
副组长:林 礼 董毅平 桂 华
成 员:郭 毅 阳青秀 阳 玲 高 嵩 许 政
谷 茵 刘安平 唐春艳 汤永凤 蒋庆元
各校(园)长
四、主要内容
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父母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权益观念和自护能力。面向与未成年人有密切联系各部门、各单位及群众自治组织,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他们在各自工作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
2、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制度保障。着眼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和机制。围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相关政策,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
3、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要求的工作模式。
4、为未成年人多办好事、办实事。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动员全社会参与,有针对性地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和实际帮助。做好重点群体的救助保护工作,根据孤残、流浪、留守、贫困等未成年人群体的身心特点,强化服务手段,提高监护能力,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医疗和精神关爱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虐待、忽视以及网络成瘾、心理偏差、体质不良等突出问题,培养健康文明的家庭环境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的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青少年传媒和文化产品,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学校教育和管理
1、改进德育教育。学校是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的主阵地,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渗透、贯穿在学校的一切工作中,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不断创新德育方法与途径,提高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重视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特别要注意加强行为规范、纪律、法制和责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要抓好校舍设施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和流行病预防等各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学生缓释心理压力。要把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着力培养学生的自救自护意识和生存能力。
3、丰富校园文化。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保证学生课余活动时间,培养学生开朗包容、积极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要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活动制度,让学生适当接触社会、接触实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活动,要经教育局或学校党团组织统一协调和安排,注重社会效益,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三)强化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1、促进家庭教育。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要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德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等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提高利用率。要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寓教于乐的课外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3、加强社会教育。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其他基层单位要担负起加强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的社会责任,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工作落到实处。各社区要整合教育资源,利用学校假期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管理体系,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管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建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1、建立重点防范制度。各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要把学校及周边环境、学生上学放学途经的主要路段纳入重点防范区域,把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纳入重点防范时段,在重点地域和重点时段加强巡逻并定岗值勤。
2、深化警校共建。要请优秀司法干部和公安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实行“一校一警”,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及学校保安队伍建设,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秩序。
3、严厉打击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4、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警机制。公安、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和矫治工作,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5、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一支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志愿者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维权服务。
(五)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要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通过向未成年人生产、推介优秀精神产品,鞭挞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和道德缺失行为,以积极向上的文化引导未成年人。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禁止卡拉OK、歌舞厅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游戏(艺)机经营场所除法定节假日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积极开展“绿色上网”活动,为家长监管未成年人在家中上网提供有效技术手段。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治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远程通信工具和群发通信传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加大对有害“口袋书”、漫画书的清理力度。
(六)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各学校要主动和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等部门加强配合,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调动人民群众、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性,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未成年人工作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体现未成年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