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精神,如期完成自治区安委会《2014-2015年度广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2015年度象山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区安全社区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精神,如期完成自治区安委会《2014-2015年度广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桂安委〔2014〕35号)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建设安全社区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为“美丽桂林,清洁城乡”和建设国际旅游名城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二、 任务目标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安委〔2012〕14号)中提出的目标及任务,“十二五”期间,即2014-2015年,我区要建成3家自治区级安全社区。
三、 组织领导
为抓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副区长周灿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丰宏亮为副组长,区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围绕安全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指导和支持社区开展工作,确保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达到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局副局长黄柏杭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创建安全社区日常工作。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并建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整合社区资源,共同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取得实效。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有效平台。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辖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出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区安委会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支持、参与,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运、社会实施、全民参与”的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格局。
(二)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安全社区工作齐抓共管,全力推进。
1.区交通局和象山交警大队负责创建社区的交通安全工作 ;
2.象山消防大队负责创建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3.区民政局负责创建社区的老人安全工作;
4.区教育局负责创建社区的学校安全工作;
5.公安象山分局治安大队负责创建社区的公共安全工作;
6.区文体局负责创建社区的体育运动安全和涉水安全工作;
7.区综治办负责创建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8.区应急办负责创建社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9.象山环保局负责创建社区的环境安全工作 ;
10.区安监局负责综合协调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总体部署意见,找准切入点,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好各项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强化工作措施。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克服创建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财力和组织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鼓励、引导、推动的原则,突出安全生产特色,取得经验后再稳妥推进,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全面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热情度、自觉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同时要注意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和谐社区、平安示范社区、文明社区、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进全社会参与意识。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职责。要不断完善安全社区的建设标准、评定办法和奖励制度,吸引广大社区积极落实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