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2015年巴彦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试点范围
全县18个乡镇行政区域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户。
二、改造任务目标
在省市规划规定的改造期限内,完成全县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此次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乡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2015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
四、原则与程序
(一)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农民自愿原则;
3. 与我县农村泥草房改造相协调原则。
(二)程序
1.农民自愿申请;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
3.乡镇政府审核,县政府建设、发改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批;
4.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5.县、乡、村委会与补助对象签订改造协议;
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以下简称“三部门”)根据省市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各乡镇申请情况,结合我县危房改造的实际,按“三最”原则,优先下达一线贫困户,铁路、公路、旅游沿线和县域周边村屯的危房改造任务。
五、提交的申报材料
各乡镇要向“三部门”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
2.危房改造鉴定报告;
3.节能示范房的设计、施工和房屋性能情况;
4.危房改造协议签订情况。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试点实施细则。各乡镇要按照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要求,组织开展对本乡镇农村危房技术鉴定工作,建立农村危房鉴定档案(表格、图表),把“一户一档”作为农村危房改造依据。在完成危房鉴定基础上,要按照省、市下达的泥草房改造任务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时将本地泥草房改造任务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和农户。
(二)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局要会同发改局、住建局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项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突出整栋危房改造。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严格把关,不得占用农用地。翻建新建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改进传统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民建设技术进步。各乡镇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设计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这样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四)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地震设防地区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与要求。各乡镇尤其是县住建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设立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强化农村建筑工匠掊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务。
(五)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各乡镇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登录http//www.mohurd.gov.v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村镇建设司文件)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今后各乡镇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六)推广节能住房示范户。各乡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研究和推广适合我县的节能住房,大力推广草砖、草板、复合墙体、外挂苯板、太阳能、装配式等节能住房技术,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
(七)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各乡镇政府要做好农户的理想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积极宣传在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形成危房改造建设良好氛围。
(八)建立信息汇报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汇报制度,设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报表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填报危房改造数据,于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向县“三部门”进行汇报,12月20日前要将全年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要点,以书面材料形式分别上报县住建局、发改局和财政局。
(九)开展检查监督考核。农村危房和泥草房改造工作事关全局,各乡镇和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加强施工设计和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带动农户建设节能房。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等管理部门要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政府下达的补助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