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要街路市容市貌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扩大“整治月”管理成果,区政府决定从11月25日—12月25日,对城区次要街路开展街路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龙沙区次要街路市容市貌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次要街路市容市貌整
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扩大“整治月”管理成果,区政府决定从 11月25日—12月25日,对城区次要街路开展街路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城管委〔2015〕6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权责、业务分工、相互联动、统一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整体布局,对次要街路的街路秩序和环境卫生实行规范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城区次要街路市容市貌现状,着力打造城市管理的精品街区。
二、整治区域
园建街、湖西路、群意路、安智路、平阳街、南萃街、长青路、新合路、开发路、龙门街、新化路、通达街南段。
三、整治内容
(一)街路秩序
1.治理“乱贴乱画”
(1)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区背街小巷和社区居民小区内规范设置《便民服务张贴栏》。
(2)对沿街商家店铺的门面、橱窗广告、各类张贴、悬挂物进行清理,保持门前、墙面、地面整洁。
(3)拆除沿街建筑物体、电线杆、路灯杆上违规广告、布幅标语和各类张贴、悬挂物。
2.治理“乱摆乱设”
(1)对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铁皮板房、破损残缺、阻碍交通的棚厦依法拆除。
(2)取缔临街市场、商场、店铺的店外经营,严禁占道摆放物品,禁止占道施工作业。
(3)禁止沿街商家在店外放置、悬挂招徕顾客的广告灯箱、落地牌匾、刀匾;禁止占道设置气柱、彩虹门,取缔占道促销行为。
3.治理街路立面容貌
(1)禁止在临街的阳台、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2)禁止在街路上晾晒衣物、被褥及其他用品。
(二)环境卫生
1.实行次干道与主干道同步的清扫保洁时间,所有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清理及时,无积存,路两侧无白色垃圾、无垃圾死角,果皮箱保持清洁。
2.强化雨水井口的清扫保洁工作,消灭垃圾积存和死角,杜绝雨水井口乱泼乱倒现象,消灭井口的冰圈,保持干净。
3.及时消除残雪冰包。在第一时限主干道清雪完毕后,立即将机械、人工力量转移到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做到清扫清运干净,消除残雪、冰包、冰面。
4.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建立互相协调的良好关系,共同规范市场,杜绝市场乱象发生。
四、整治步骤
(一)整治准备阶段(11 月25日至11月30日)。一是由区城管局组织下属单位对整治街路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提供相关的详实数据,上报区局进行汇总。二是对整治范围的各单位、商家店铺进行宣传告知,同时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此次规范整治行动的舆论导向。
(二)全面整治阶段(12月1日至 12月20日)。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划分、整治内容实施全面规范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12 月21日至12月25日)。邀请上级部门对街路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召开总结会,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杨文波担任组长,区城管局局长魏培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春岩、区环保处主任魏宝文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业务办。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区次要街路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区城建监察大队和区环卫处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二)扎实推进,搞好宣传。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力根据整治工作的范围标准,加强检查督促,每周将信息和整治情况综合汇总上报。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社会舆论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情民意氛围。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本次集中整治结束后,直属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巩固各项各次整治成果,建立市容市貌、街路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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