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式审批实施方案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以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为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泰来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式审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式审
批实施方案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为目标,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为突破口,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联审联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进行模块化审批流程再造,实现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许可审批的提速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审批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包括政府、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三、实施方式
(一)整合审批流程。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立项和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办理证照五个模块(阶段)。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设立联审联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只面对联审联批服务窗口,提供相应模块(阶段)所需所有材料,由联审联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派送相关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和送达。
(二)实行联审联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中心"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联审联批,实行"联合承诺、联合踏查、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审批部门注重协调配合,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
(三)强化咨询服务。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性和审批要求,主动提供审批程序、条件、标准、内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突破审批事项之间的界限,"中心"应提前将建设工程项目信息通报给相关并联审批部门,相关并联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环节,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在受理时具备相应的受理和审批条件。
(四)审批系统双轨并行。在审批系统中建立并联审批流程体系的同时,保留原有串联式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申请并联或串联审批方式。
四、联审流程
(一)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通过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先对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设计方案、数字化地形图(即航测图)、筹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规划报批图、防雷技术评价意见、区域规划图、地形图(规划红线内拟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及内部功能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设计文件、建筑设计报批图(含终审及相关图纸CAD电子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含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前置技术服务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节能评估等完成后,即可开始办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二)基本流程
1.先行许可告知。由"中心"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窗口负责人与项目申请建设方负责人召开并联审批许可告知协调会议。一方面,要求各部门将项目建设并联审批全流程所需全部申报材料、要件及条件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建设方,如没有进行告知或有遗漏,均视为默许。另一方面,要求项目申请建设方作出依法按时提供申报材料、要件和依法按时缴费承诺,确保依法审批、依法缴费,杜绝项目建设随意性。许可告知阶段不计入审批程序。
2.开启审批程序。许可告知完毕,项目申请建设方具备必要条件,向"中心"联审联批服务窗口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即可开启模块化并联审批程序。由"中心"对建设项目审批每个环节的事项开始倒计时。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和供地到竣工验收出证等五个阶段,各阶段审批时限累加共37个工作日。补正告知阶段和由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告、公示、挂牌、基本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等时间,不计入联审联批时限。
受理审批事项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材料应载明的内容。对主要材料齐全,仅缺部分尚在办理材料过程中的项目(含原件核对),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先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待补齐所缺材料后出具正式文件。对距审批规定时限仅剩1个工作日申请人仍未补齐所需材料的,作中止或退件处理。
(三)模块分解
1.项目立项和供地阶段(8个工作日)
(1)审批部门: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
(2)审批事项(8项)
发改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研含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含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个工作日)。
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个工作日)、《建设用地批准书》(2个工作日,可与项目报建阶段气象、消防、地震部门的审批同时进行)。
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个工作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个工作日)。
规划、供地和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供地、规费收取(不计入审批时限)。
(3)具体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项目建设单位在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中心"联审联批服务窗口。
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即时将申请材料分派发改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窗口,出具《泰来县建设项目立项和供地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
国土资源局完成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后,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并抄告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等窗口。
规划局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后,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并抄告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窗口。
环保局完成审批并将审批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并抄告发改局窗口。
发改局完成审批,将审批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由联审联批服务窗口负责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中心"联审联批服务窗口。
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即时将申请材料分派发改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窗口,出具《泰来县项目立项和供地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
国土资源局完成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提供招拍挂合同证明后,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并抄告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等窗口。
规划局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后,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并抄告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窗口。
环保局完成审批后,将审批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并抄告发改局窗口。
发改局完成审批后,将审批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由联审联批服务窗口负责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备案事项申请材料报送"中心"联审联批服务窗口。
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即时将申请材料派送县发改局窗口,出具《泰来县项目立项和供地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
发改局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决定,将备案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抄告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窗口。
各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水利、林业、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等事项,审批部门组织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中心"组织开展联审联批,相关部门应在8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审批。审批类、核准类项目,县环保局应在立项阶段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可在规划报建阶段完成。
2.规划报建阶段(11个工作日)
(1)审批部门: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地震局、气象局。
(2)审批事项(5项)
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3个工作日)。
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7个工作日,可延至下一阶段完成)。
地震局:《办理抗震设防审批》(1个工作日)。
气象局:《办理防雷设计审批》(1个工作日)。
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1个工作日)。
其中地震、气象、消防可同时办理。
(3)具体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中心"联审联批服务窗口。
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即时将申请材料分派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地震局、气象局等窗口,并出具《泰来县项目规划报建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组织开展联审联批。
国土资源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规划局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其他部门也在规定时限内向联审联批服务窗口提交审批结果,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住建局依据发改局的立项给予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消防大队完成与规划相关的大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初步审查;地震局完成抗震设防审批;气象局完成防雷设计审批。各部门完成审查审核后,于1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及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
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等事项,审批部门组织征求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中心"组织开展联审联批,相关部门应在11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审批。
对需要现场踏查的,由"中心"组织相关审批部门联合踏查。
3.施工许可阶段(3个工作日)
(1)审批部门:住建局。
(2)审批事项(1项)
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备案审批共需3个工作日,由中介机构负责的施工图审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上述时限包括现场踏勘时间,但不包括现场不合格需整改时间。
(3)具体流程
"中心"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受理该建设项目申请后,按程序将材料分派给相关部门,出具《泰来县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
住建局进行现场踏勘,主要查看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提出踏勘意见。
凡涉及施工许可阶段收费项目,各部门在办理审批时负责把关收取相关费用,并在建设项目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在规定时限内,各部门将本阶段审批意见及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联审联批服务窗口负责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等事项,审批部门组织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中心"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上述时限包括现场踏勘时间,但不包括现场不合格需整改时间。
4.竣工验收阶段(8个工作日)
(1)验收备案部门: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消防大队、气象局、环保局。
(2)主要验收备案事项(6项)
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3个工作日)。
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核验(2个工作日)。
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7个工作日)。
气象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1个工作日)。
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个工作日)。
住建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个工作日)。
其中环保、气象、消防、规划、国土可同时办理。
(3)具体流程
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按照备案事项各项办事指南要求,将涉及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材料报送"中心"联审联批服务窗口。
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受理登记后即时组织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消防大队、气象局、环保局等窗口开展联合验收。
各单位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竣工验收备案后,将本阶段备案证明文件提交联审联批服务窗口,由联审联批服务窗口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水利、园林绿化等事项,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验收,相关部门应在8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验收备案。
5.办理证照阶段(7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国土资源局、房产处。
办理事项:(2项)
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4个工作日)。
房产处:《房产证》(3个工作日)。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泰来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民生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民生办、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监察局、编委办、法制办、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地震局、气象局、房产处、物价局、城管局、林业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拟定和实施的协调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明确职责权限。牵头部门职责:负责组织、督促、协调联审联批工作制度的落实;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前期服务、项目预审、会审;统一接收和登记申请材料;确定需要统一公示的项目,并组织公示;对申请人缴费、领证等事项告知;按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审批审查结果;组织"联合承诺、联合踏查、联合图审、联合验收";会同联审联批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联审联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联审联批相关部门职责:从实际需要出发,遵循精简、便民的原则,确定所需申请材料及份数;明确部门内部的审批(审查)权限;设置联审联批工作联系机构,明确联系机构的工作职责,指派专人承办联审联批材料的领取、移送、传递以及与牵头部门、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络等相关事务;协助牵头部门落实联审联批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牵头部门反馈联审联批事项的审批(审查)信息;按时完成同步审批工作;及时发现、反应并主动研究解决联审联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涉及的牵头部门、办事部门,以及公共服务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承诺的办事程序和时限兑现。对违规操作、推诿扯皮,或者不按本方案规定的流程、方法、时限实施审批以及拆分审批事项,造成工作延误的,对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六、相关事项
(一)本方案限定的审批流程时限自"中心"和有关部门审查材料齐全,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后第2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二)上报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时间不计入联审联批时限,但负责上报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所需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