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县纪委印发《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扶贫监督执纪问责组〔2016〕1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上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
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县纪委印发《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扶贫监督执纪问责组〔2016〕1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上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挺纪在前,在全局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各站、股、室工作扎实有效,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权力到哪,监督到那;资金到哪、监管到那;制度漏洞到哪,措施补救到那;违纪到哪,查处到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以严明的纪律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在9月底以前完成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重合率达65%、贡献率达69%。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挤占挪用或以搞集体经济、公益事业、成立协会等名义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2.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中,不严格按低保享受程序,违规操作,吃回扣、拿红包、索要“辛苦费”等吃拿卡要问题;
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对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二)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1.在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2.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存在“豆腐渣”工程或半拉子工程等问题;
3.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协调不及时等问题。
(三)扶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1.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态度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对扶贫攻坚有关政策掌握不准确,执行中出现偏差,造成低保、五保、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等各项惠民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致使该享受政策的贫困户未享受的,造成工作被动的;
3.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对扶贫攻坚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或协调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或脱离实际、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节严重的;
4.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以权谋私的问题;
5.专责小组在精准扶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的;
6.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7.帮扶责任人未按计划完成脱贫对象脱贫的。
(四)严肃查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对发生在扶贫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的,要追究“两个责任”。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层层动员部署。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动员部署,结合本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宣传,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宣传造势上有氛围。
(二)摸排问题线索。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
(三)加强纪律审查。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肃责任倒查和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通报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生在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为推进扶贫攻坚持续营造“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六)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查找漏洞,督促各部门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政治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
(二)强化纪律审查,确保查处无死角。局纪检组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力度,不断释放从严信号,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正风反腐的强大震慑。
(三)强化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大对扶贫领域工作的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以严厉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多种方式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