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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苍梧县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6 15:55:05 来源:网友投稿

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苍梧县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苍梧县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全文)


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

事中事后监管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监管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清单”制度

1.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监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有关部门要以市场监管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3.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部门以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有关专家等方式作为技术支撑。

4.实行动态管理。监管部门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出现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现象。部门内存在多个执法机构、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结合部门职能划分和工作实际,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方式、比例和频次。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并进行随机配对,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应当采取电子化手段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由各部门根据市场主体特点合理确定,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监管部门要建立 “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要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管部门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

4.依法处理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监管部门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四、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一)抓紧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使用广西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监管部门要通过广西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将行政许可类、监管类、处罚类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在广西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与广西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二)推进“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2016年10月18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印发,并通过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审改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督促落实,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