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石家庄市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传〔2015〕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高标准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传〔2015〕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保障全区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严格禁烧工作制度;坚持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秸秆禁烧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乡镇、相关部门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积极控制”的工作思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确保全区不发生违法焚烧行为。
三、禁烧时间及要求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6月1日起到7月 1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务实高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细致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各乡镇、相关单位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实行 24小时巡回检查。区、乡、村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室)要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区营造秸秆禁烧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区电视台做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公开承诺,同时区电视台负责安排播放区政府秸秆禁烧通告。
(二)加大查处力度。区秸秆禁烧督导组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督导人员要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法查处。区委、区政府将采取强硬的问责措施,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综合利用。要提高群众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特别要以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食用菌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为抓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多方位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四)明确重点区域。城区建成区周围2公里,沿国、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油库、粮库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为禁烧重点区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云天任主任,区政府办主任科员杜二元,区环保局局长王国欣,窦妪镇武装部长杨永宏,区环保局党组成员陈玉存,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胡建良任副主任的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定目标”的“五定”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制、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
区秸秆禁烧指挥部设立在禁烧工作一线。值班车辆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抽调。各乡镇要在南三环、衡井线、栾城大街、太行大街、308国道、107国道、方西线、南车路(冶西线)、南西线、新赵线等道路两侧设立乡镇的秸秆禁烧指挥部,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进行监控。发现火点或隐患,要立即向区禁烧办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各村要在县乡道路两侧田间地头设立村级秸秆禁烧指挥部。各级指挥部必须前移至田间地头防火一线,以便观察火情保证工作效率。
(二)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好《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建立乡镇为主、村组落实的防控机制。继续强化“区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区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专职人员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
(三)严格监管。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秸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秸秆禁烧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尤其对国省干道、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地区,重点开展检查。夏季禁烧期间,区禁烧人员以及乡、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
为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区委、区政府成立10个秸秆禁烧工作督导小组。其中,区纪委督导组负责督导各乡镇村级指挥部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区委督查室督导组负责督导冶河镇秸秆禁烧工作;区政府督查室督导组负责督导栾城镇秸秆禁烧工作;区委农工委督导组负责督导柳林屯乡秸秆禁烧工作;区委组织部督导组负责督导楼底镇秸秆禁烧工作;区农业局督导组负责督导西营乡秸秆禁烧工作;区畜牧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南高乡秸秆禁烧工作;区水务局督导组负责督导窦妪镇秸秆禁烧工作;区交通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国省干道、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焚烧现象;区城管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城区道路两侧焚烧现象。各督导组人员实行3+X制,由一名副科级干部任组长,人员、车辆自行解决。督导过程中,各督导组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违法事实,要即刻处置,并报区禁烧办公室。同时,各督导组要于每日下午17:00前,向区禁烧办公室报送当天督导工作整体情况。
(四)实行考核。区委、区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出现焚烧现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或被国家卫星监测到有着火点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环保网格化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做好反馈。区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并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各乡镇要及时向区禁烧办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从2015年6月10日开始每天下午3:00前,各乡镇秸秆禁烧指挥部要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区禁烧办报告(电话兼传真:88031220,邮箱:lcxj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