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栾城区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我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区卫生局决定在全区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措施,大力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消除预防接种薄弱环节,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努力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
1、以乡(镇)为单位预防接种门诊资质认证率、接种人员预防接种培训率、资质证和考核合格证持有率均达到100%。
2、区疾控中心接种门诊建设成为示范化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60%以上的乡级预防接种门诊提档升级。
3、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规范运转率达到100%。
4、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到98%;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第1、2剂次及时接种率分别达到90%;适龄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
5、以乡(镇)为单位,不发生预防接种事故或差错。
6、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犬咬伤规范处置率达100%,接种人员培训率达100%。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预防接种过程
预防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进行预防接种,认真执行接种前的询问、检查、告知和“三查七对”等安全注射制度、留观制度。接种过程要微笑服务 、态度和蔼、语气平和,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
(二)规范使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
加强免疫规划信息的管理,将所有适龄儿童的接种相关信息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产单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的7天内将所有活产儿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为接种疫苗的儿童录入相关接种信息。接种单位应当在接种日实时录入儿童接种信息,保证儿童接种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和个人均应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不得向任何与预防接种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泄露儿童信息。
(三)规范第二类疫苗的管理和使用
在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结合疾病控制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接种疫苗应遵循第一类疫苗优先接种的原则。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应做到知情同意(一苗一告知)、自愿(儿童家长需在知情告知同意书上签字)、自费的原则,不强行推广,不干扰第一类疫苗的常规接种工作;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介绍或推荐第二类疫苗,不夸大第二类疫苗的优点。
(四)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按照服务人口数量和服务地域范围,合理规划布局和设置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在服务人口较多,距离现有预防接种门诊较远的行政村,增设预防接种门诊,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服务的可及性。乡级以上预防接种门诊按照我市预防接种门诊提档升级建设标准和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合理布局,完善设施。各级接种门诊应公示开诊时间,咨询电话。
(五)规范预防接种人员管理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经过区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预防接种上岗证上岗。卫生局有关科室应加强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的审查和考核,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差错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可取消其接种资格,接种单位应保证接种日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在岗。
(六)规范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频次
为减少排队接种疫苗现象的发生,优化服务环境,各接种单位应增加开诊天数,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常规接种日接种 (每周至少开诊5天),双休日应安排值班人员开诊。
(七)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
加强疫苗和注射器的计划、供应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疫苗和注射器专人负责和专帐管理,确保第一类疫苗有计划分发和使用,避免浪费,区疾控中心每月至少为乡镇卫生院免费运转一次第一类疫苗。疫苗的接收、储存、运输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确保疫苗全程冷链运转。
(八)规范第二类疫苗出入库存管理
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第二类疫苗的采购工作,确保疫苗供应渠道正规,质量合格。第二类疫苗应参照“矿区模式”建立规范、真实的疫苗出入库登记,与疫苗采购、运输、储存相关资料要齐全、完整。
(九)规范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所有的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入学时均应开展预防接种证的查验,为漏种儿童补种相关的疫苗,切实提高3岁AC流脑疫苗、4岁脊髓灰质炎疫苗、6岁AC流脑疫苗和百破二联疫苗的接种率。
(十)规范麻疹类疫苗即日接种
各接种单位应每日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预约年满8个月龄的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提高麻疹类疫苗的及时接种率。
(十一)规范狂犬病的防治
区疾控中心接种门诊应根据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规范处置犬咬伤患者,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区疾控中心选派接种门诊接种人员到市疾控中心接种门诊进行实习培训,以便规范处置犬咬伤患者
(十二)规范麻疹疫情处置
区疾控中心在接到麻疹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开展麻疹病例的主动搜索,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评估,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和应急接种,控制麻疹的扩散和传播。
(十三)规范开展定期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接种门诊每月25日开展一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各乡镇应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导出漏人员名单,由村医负责预约,保证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村医应保留查漏补种资料备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
区卫生局制发活动方案,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
(二)学习培训阶段(2015年4-6月)
4月份为免疫规划培训月,区疾控中心选派人员参加市级举办的免疫规划技术师资培训班和县级师资授课竞赛,组织对辖区全体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技术培训和技术练兵,积极参加市级组织开展的全市免疫规划技术大比武。区疾控中心应提高防疫医生例会质量,充分利用例会对接种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适时邀请市级专家现场观摩指导例会。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4-5月)
预防接种单位(含接生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本单位工作,查找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区卫生局按照考核标准于5月底前完成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的自查,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形成自查报告,报区疾控中心。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5年6-9月)
6月份,区卫生局将对全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进行初评,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反馈整改结果。9月份,区卫生局将对全年活动进行终评,结果将在全系统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接种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活动负责人,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并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挂钩。
(二)加强督导、扎实推进。区卫生局组织成立技术指导小组,为规范管理年活动提供技术支持。采取日常督导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活动,对工作薄弱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督导结束后,出具书面意见,完成督导报告并留档备查。区卫生局除组织综合督导考评外,还将在关键节点组织暗访,对工作不落实,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