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鸡西市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鸡西市秸秆综合利
用试点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市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量为496.76万吨(不含域内农垦系统秸秆量)。其中,玉米秸秆304.5万吨,水稻秸秆174.6万吨,大豆秸秆17.6万吨,其他杂豆秸秆0.06万吨。秸秆总量年均基本保持稳定。
2014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为312.9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3%。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有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等方式。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地区采用焚烧、丢弃等处理方式,综合利用率不高,对大气及农村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原因是机械化还田成本高、农民还田积极性低、工作推进难度大、收集储运体系基本空白、综合利用率偏低、企业综合利用积极性不高等。
二、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工作思路
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和产业化发展,重点突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燃料化利用主路径,以实施“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工程为载体,支持工业原料化项目发展,试点先行,产业带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最大化,改善生态环境。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75%。培育形成一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带动研发,收、储、运等环节利益链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基本消除因秸秆焚烧及不当处置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稳定农业生态平衡。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利用秸秆生物质发电项目试点建设
以虎林市为重点,3年内(2015年-2017年)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至少新建或者改扩建1个利用秸秆生物质发电项目;六区内建设1个利用秸秆生物质发电项目。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6.95万千瓦以上。
(二)着力推进利用秸秆生产固化成型等燃料化项目试点建设
以密山市和梨树区为重点,201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利用秸秆生产固化成型燃料项目(包括利用煤矸石、煤泥掺拌秸秆燃料项目)。2016年、2017年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每年最少建设1个利用秸秆(除生物质发电)燃料化项目,每年增加秸秆消耗量30万吨以上。
(三)着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试点建设
积极与国家、省机械研发和制造机构配合,在我市建设和推广合格、达标的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以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为重点,突出秸秆还田主路径,重点推进。扶持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2015年,每个县(市)、区最少建设1个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项目。2016年、2017年,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每年至少建设1个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实现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年增加秸秆还田面积15万亩。
(四)建立完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
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秸秆收集处理方案,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等开展秸秆收集和贮运,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和贮运服务体系。
四、支持政策
(一)积极争取国家、省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资金支持。
(二)市政府在省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支持基础上视财政资金情况,对重点示范项目再给予资金奖励或者补贴支持。
(三)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省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
五、组织实施及任务分工
(一)县(市)、区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谋划和实施工作;二是组织好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户、农机服务组织等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三是支持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
(二)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机总站共同负责,做好申报争取国家、省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资金(补贴)工作。
(三)市农委、市农机总站共同负责,制定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计划,核实地块、面积及数据汇总,指导县(市)、区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工作。
(四)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农机总站共同负责,研究我市玉米、水稻、大豆等不同作物秸秆还田的方式和数量关系,对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工业化核心技术、还田技术、农机农艺技术加快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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