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县电子商务方兴未艾,初具规模,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电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县电子商务方兴未艾,初具规模,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为抓手,依托优势产业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引导,坚持市场推动,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商务应用,着力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效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有机结合,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工作任务目标,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高度融合,对产业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初步建成产业集中度较高、市场辐射力较强的电子商务中心区域,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不低于150亿元。
三、发展重点
(一)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扶持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
2.通过“一企一策”等形式,引进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巨头和世界500强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
3.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县农村信息网络。推进农村商务信息化试点建设,引导电子商务向乡村发展,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营销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流通效率,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中心,鼓励农民应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
4.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我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举措,以及电子商务企业在模式创新、服务能力、管理制度、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引导企业加快信息化和参与电子商务进程,提升全社会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拓展电子商务发展平台
支持引入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应用成熟、服务配套完善、成长潜力较大,面向多行业或多个细分行业的企业或个人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重点培育“网上展览会”、“网络商城”、O2O(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体验店、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等形式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帮助相关行业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促进就业创业。
(三)支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
1.加快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鼓励商贸、旅游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支持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同步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重点对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给予扶持。
2.加快推动公共服务移动电商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运用于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使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等与民生相关公共资源更快捷的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3.加快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支付宝、翼支付等移动支付平台在本地应用推广,进入民生和社会服务领域,惠及民众生活服务(如水电煤查询和缴纳)、出行服务、娱乐服务等。
(四)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速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无线宽带网络无缝衔接和高度融合,提高网络利用效率,加快无线网络推广应用。支持通讯部门基站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支持工业园区开展信息化园区建设,鼓励企业推进数字企业试点,推广“数字企业·信息化云平台”。针对商业氛围浓厚、人流量大的商区域,建立一套稳定、安全的无线WIFI网络,推进“免费WIFI”建设。
2.加强信用建设和网络安全。加快制定由企业主体、政府指导和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自律规范,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交换共享,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数字加密等安全服务功能,推进跨境数字证书互认。
3.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传统物流配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立现代物流服务网络,发展第四方物流平台,构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以互联网信息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将快递企业纳入电子商务企业和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统计范畴,鼓励快递企业进驻工业园区。
4.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应用,鼓励开展在线支付、移动支付业务。支持发展O2O、P2C(产品从生产企业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简称“商品和顾客”)、PBC(商家与顾客综合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商客平台”)、M2C(制造业直销模式)、社交网式、团购模式、物联网电子商务应用模式等电子商务模式。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
四、营造良好政策发展环境
县财政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设立总部、运营中心、结算中心,或建设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鼓励电商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或通过境内外上市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开发能力。支持有条件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孵化机制,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一)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1.在高邑县注册且符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电子商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加大金融扶持
1.鼓励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产品,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支持。
2.引导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
3.对符合条件、落户高邑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优先申报小额贷款公司牌照。
(三)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
1.大力吸引电子商务企业高层次人才。对我县现行“引才”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我县相关引才优惠政策和服务,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2.加强与高校、职业学校在电子商务产业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支持有实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协作开展新一代互联网、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应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攻关。支持在全县各类教育培训中开展电商人才培训,鼓励企业人员积极参与。
(四)其他方面政策支持
1.用地方面,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及电子商务项目,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安排其项目用地。对国内知名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投资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投资方的项目用地选址要求,所需土地优先保障。
2.规模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企业同质、同价。
3.在名称不重名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参照同一补助考核依据的项目,县级各项优惠政策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当年度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或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取消享受优惠政策资格。
五、建立健全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办、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人社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人行、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发展规划。结合区域产业优势,精心组织并落实好《高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完善配套体系,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树立高邑电子商务品牌,全面完成电子商务发展目标。
(三)完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的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网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建立网络零售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加强监测分析,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县电子商务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