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落实省、市关于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有关要求和县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便民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便民服务
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市关于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有关要求和县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高效、便捷的提供为民服务,更好地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现就规范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化提升村级便民服务站“七个一”建设标准,逐步实现“硬件设施完备、服务事项全面、制度管理健全、队伍建设到位、服务对象满意”的工作目标,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体系。
二、工作标准
(一)场所独立。服务站面积不低于15平米,房间独立或相对独立。(机构合用的,不得超过两个机构);配置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二)标识统一。服务站门前醒目位置悬挂铜牌,名称统一为“xx村便民服务站”。
(三)队伍健全。配备一名以上代办员负责日常代办工作,代办员一般由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或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村两委班子其它成员为协办员。
(四)制度上墙。做到《便民服务站全程代办流程图》、《便民服务站代办员岗位职责》、《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上墙,集中悬挂。
(五)服务公开。在服务站醒目位置设置代办事项公开栏,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事项。
三、工作规范
(一)实行坐班制度。定点办公,执行全天坐班制度。定期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
(二)健全服务内容。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要结合实际,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村务办理、纠纷调解、信息咨询等服务,努力将社会事务、民生保障、劳动就业、证照办理、农业技术服务等事项统一纳入服务范围。
(三)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件事项办理情况,包括申办者姓名、代办事项内容、受理时间、办结时间及结果等。
(四)定期进行汇报。村便民服务站每月底汇总工作情况,下月5日前上报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汇总后,于10日前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存档。
(五)人员信息公开。村代办员姓名、电话在服务站明显位置公布,并在县电视台、《今鄗新闻》公开,方便群众联系。
四、完成时限
2015年12月20日前达到标准并通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是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有利于转变干部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作为乡、村两级平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快推进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站建设和运行的物质保障,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县政务中心要安排专人深入各村,对服务站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县政府督查室要限时督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便民服务站的认知度,营造推进便民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