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平赞高速公路赞皇段工程施工临时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工程施工临时用地管理,规范用地行为,保证用地安全,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意见】县关于规范平赞高速公路赞皇段工程施工临时用地管理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关于规范平赞高速公路赞皇
段工程施工临时用地
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工程施工临时用地管理,规范用地行为,保证用地安全,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石政办函【2016】4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施工用地范围
1、工程项目的材料堆放场、机械停放场和其他施工设施存放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
2、工程施工便道等运输通道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3、因从事施工活动需要搭建工棚、厂房等临时设施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其他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
二、施工用地原则
1、施工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林地。确需占用耕地、林地的,用地者必须在用地期满前恢复耕种、造林条件。
2、在施工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3、施工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
4、用地者应当按照批准用途及用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更改。
5、施工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一律不得转让、抵押。
6、弃方料场需做好永久性防护措施,土方堆放要压实,不能造成泥石流、滑坡,并考虑上下游排水措施;采石、采砂、取土地点也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三、施工用地手续办理
1、施工单位需要用地的,首先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
2、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施工单位占地用途、预定位置及使用方案,组织乡镇、国土、规划、水务、林业、环保等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勘查。
3、施工临时用地单位根据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批复手续。
4、施工临时用地单位将相关单位批复手续交指挥部办公室审定。
5、施工临时用地单位与乡、村及土地所有权人签定临时用地协议,与当地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6、施工临时用地单位将乡、村两级盖章同意的用地协议和国土部门颁发的临时用地使用证及土地复垦方案交指挥部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