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煤清理工作方案散煤压减替代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中心工作,根据石家庄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2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赞皇县散煤清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散煤清理工作方案
散煤压减替代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中心工作,根据石家庄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2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散煤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散煤清理工作方案。
一、清理范围
我县区域内居民剩余散煤。
二、清理要求
按照“乡镇负责、部门配合、摸清底数、搞好回收、管控并重、散煤清零”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督导,确保我县居民散煤清理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2017年3月15日—4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3月15日—4月15日)
(1)县政府召开全县居民散煤清理工作会议进行发动和部署,下发《赞皇县散煤清理工作方案》。
(2)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居民剩余散煤进行调查摸底,并逐村逐户填写《赞皇县2017年居民剩余散煤登记表》,于4月12日前将登记表上报给县散煤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乡镇要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鼓励居民主动登记散煤,同时接受群众举报。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清理散煤对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鼓励居民踊跃自觉清理剩余散煤,积极为改善环境质量做贡献。
2、制定政策阶段(2017年4月12日—4月20日)
县政府根据对剩余散煤调查摸底汇总情况,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回收政策,并安排好散煤回收后集中使用的途径。
3、回收清理阶段(2017年4月21日—4月30日)
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对居民家中剩余的散煤进行统一回收,确保不落一村,不漏一户,做好工作台账,对散煤回收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县政府成立散煤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兼任,副组长由县大气办、发改局主要领导兼任,各乡镇及发改、环保、工商、质监、财政、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散煤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煤”活动,并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要采取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确保不落一村、不漏一户。各村散煤回收情况要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清煤”活动结束后,居民手中再发现散煤一律自行处置,并严肃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三)实施分级承诺制度。清理散煤的同时,村居民向村委会,村委会向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向县政府分别作出承诺,承诺不购买散煤,不使用散煤,为大气污染治理承担义务和责任。
(四)加强散煤管控。散煤能否有效管控,是散煤压减替代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的前提,也是这次“清煤”活动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自3月15日开始,县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督管控力度,重点是建立追溯机制,对销售劣质散煤行为,要顶格处罚,媒体曝光,鼓励举报,形成违法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各乡镇(村)要加大散煤清理工作力度,超前谋划,主动出击,在合适位置设置卡点,及时劝返散煤流动销售车辆,积极引导居民自觉拒绝购买和使用散煤。
(五)严格信息报送。清煤工作开展后,各乡镇要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本周的登记及清收情况向县散煤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5月3日前,各乡镇要将清煤和散煤管控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并填报《赞皇县“清煤”工作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上报电子版报邮箱zhxdqb@126.com。
“清煤”活动期间,县政府督查室、散煤清理工作领导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将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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