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冀气领办〔2016〕50号)和9月14日省农工部、省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赞皇县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冀气领办〔2016〕50号)和9月14日省农工部、省环保厅、省农业厅联合召开的“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做好我县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赵克志书记“省会要开放、要发展、要提升,必须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指示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确保大气质量的明显好转。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禁烧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民应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环保的生活方式。各乡镇要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一切可燃物。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
3、坚持部门配合原则。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秸杆禁烧工作负总责。县环保局、县农牧局要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工作。县住建局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宣传教育,垃圾、树叶随扫随清。县监察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4、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奖励处罚措施。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把秸秆禁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认真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得到全面清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确保全县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圆满完成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二)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时间,自9月25日起到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宣传方案、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细致做好秸秆禁烧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县住建局要制定城区树叶(垃圾)清扫、转运、处理制度,教育环卫工人不点不烧树叶、垃圾,努力提高全民“大禁烧”的自觉性。
2、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抽调专职人员分片进行督导,并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上报有关秸秆禁烧信息。各乡镇要组建秸秆禁烧巡逻小分队,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各村要利用大喇叭广播的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事宜,引导农民群众综合利用秸秆,变废为宝。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建成区内垃圾存放点的巡视工作,防止在建成区内焚烧垃圾等易燃物。
3、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分片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乡镇的主要条件。验收将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白玉平为组长,方志办副主任王法军、县环保局局长刘军为副组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秸秆禁烧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兵强将,迅速展开工作,要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进行分片督导检查。
2、严格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县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凡出现点火、冒烟、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继续坚持县、乡镇与分包部门捆绑责任制,出现问题一并追究责任,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或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强化督导检查。秸秆禁烧涉及面广,易反复,各乡镇都要强化督导检查工作。一是要明确检查重点。在秸秆禁烧的重点环节点,易烧多发区,要加大巡查频次,组织专项大联查。二是要加大核查处理力度。各乡镇要结合遥感卫星监测信息,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核查,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反馈。三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及时调整巡查时间,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要在本辖区内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禁烧责任和禁烧目标,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禁烧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县环保局、县农工委、县农牧局、县公安局、县农机局等单位要强化“一盘棋”的思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县环保局要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等工作。县农牧局要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县公安局针对故意焚烧行为,要抓典型、要严惩,要曝光,确实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城区垃圾、树叶的清运工作,要教育环卫工人严禁露天焚烧。县交通局要做好县城周边道路两侧的管理,严禁焚烧路边、路肩杂草和垃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5、推行网格化管理。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继续推行“县督导、乡负责、村落实、户联防”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县督查组以及乡、村两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监控,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二)工作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贯彻省委赵克志书记在调研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乡镇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要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
2、做好信息反馈。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各乡镇要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9月26日开始每天下午4:30前,各乡镇秸秆禁烧办公室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尤其是对反面典型的查处和曝光情况。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每天对县禁烧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电话:84221127 (传真)
邮箱:zanhuangxian_hb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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