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区第二十六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方案今年11月是第26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按照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上甘岭区第二十六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上甘岭区第二十六届保护野生
动物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11月是第26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按照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森护〔2016〕794号)及伊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伊野护发〔2016〕3号)要求,为开展好今年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制定《上甘岭区第二十六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和谐家园”为主题,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为契机,以《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管理条例》、《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等有关法令、法规、政策为指导思想,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执法检查,严打各种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从而促进我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李书林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资源林政局、区公安局、各社区、区新闻中心、各林场(所)、上甘岭工商局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
组 长:李书林 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邓文贵 区资源林政局局长
成 员:由各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资源林政管理局,主任由邓文贵任(兼)。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其一个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展形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宣传方式,开展黑板报一条街,条幅、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努力扩大宣传效果。组织中小学生观看科普专题片、举办主题班会、书画展等活动,开展救助、放生野生动物等活动,调动中小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二)执法检查清理整顿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在宣传教育的同时,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领导小组,组织由公安森侦、资源林政及工商部门组成的专项执法小组,专项执法检查小组重点对林场(所)村屯周边的“下套”、“粘鸟”等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宾馆、饭店、烧烤店、集贸市场等可能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全区野生动物养殖场点特别是林蛙养殖场点进行逐户清查的方式进行清查。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执法检查阶段完成之后,将开展活动进行总结,将好的做法、好的方式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四、具体要求
(一)参加本次活动的各单位成员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好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是提高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有效途径,是遏止乱捕滥猎等非法行为的有效手段,是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措施,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要明确责任和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好这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确保本次活动收到实效。
(二)各林场(所)在整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自行安排宣传活动,并对本施业区进行全面清查,对“粘鸟、药鸟、下兽套、挡旱凉子、下地笼”等非法猎捕鸟类和野生动物的行为要认真清查,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并上报。
(三)各林场(所)于11月25日前将本场(所)清查情况上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