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卫计委、中央编办《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印发〔2013〕44号)和省卫计委、省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卫生和计划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无极县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计委、中央编办《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印发〔2013〕44号)和省卫计委、省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的指导意见》(冀卫发〔2015〕9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坚持医疗卫生工作方针,优化整合资源,强化服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基层卫生和计生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有利于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有利于深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整合。在省、市卫计委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合理配置、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积极稳妥。在整合过程中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妥善处理优化整合出现的问题,确保队伍稳定,各项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发展。
(三)强化公益。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都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群众最直接的切身利益。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重点从事公益服务,突出公益性质,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提升效能。通过优化整合,职责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公益、提升效能,确保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得到加强。
三、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
整合工作主要方式为“县整合、乡增强、村共享”。
(一)县级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无极县妇幼保健院与无极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整合,理顺职能,组建“无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无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我县辖区内妇幼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幼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的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工作。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乡级
1.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整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责划入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卫生院加挂“XXX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受无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原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编制人员留乡镇安排。
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承担本乡镇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相关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任务;负责对村级卫生计生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2.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仍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改革后只能加强,不能消弱。为理顺乡镇计生、卫生工作管理体制,将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三)村级
1.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两室合一,场地资源共享共用。
2.保留村医、计划生育村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计划生育村专干更名为卫生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更名为卫生计生小组长。卫生计生专干、卫生计生小组长和村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优化整合工作顺利实施,县成立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编办、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俊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电 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赵明雪 县人社局副局长
黄占伟 县编办副主任
王会欣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会莉 县审计局副局长
于洪立 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有李电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优化整合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卫计部门会同县编办做好改革方案拟订、机构调整、职能划转、编制核定,会同县人社部门做好人员划转,会同县财政、审计部门做好合并单位的审计和资产划转。
(三)实现整合融合。按照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加强整合融合、优化资源配置、重在职能转变的原则,通过整合,在人员、工作、精神状态等方面实现提升,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正效应。实现“资源整合、职责整合、班子整合、队伍整合,工作融洽、机构融洽、分工融洽、感情融洽”的四个整合、四个融洽目标。
(四)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优化整合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项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经费到位。
(五)做好宣传引导。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整合需要广大卫生计生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形成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六)按时完成整合任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组建和班子配备按照先整合、后优化的步骤稳步推进。
(七)严格整合纪律。在整合过程中,要严格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涉及改革单位人心稳定、工作有序、任务落实。严禁整合期间在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对因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和机构合并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