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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萝北县开展打击“黑车”及异地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7 15:30:08 来源:网友投稿

萝北县开展打击“黑车”及异地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为加强对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和出租汽车行业秩序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萝北县开展打击“黑车”及异地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萝北县开展打击“黑车”及异地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萝北县开展打击“黑车”及异地营

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为加强对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和出租汽车行业秩序的整治,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2月末,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及异地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改善道路旅客运输及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和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出租经营活动;出租车非法从事客运班线运输、非出租车擅自改变车体颜色、喷涂类似出租车标志、擅自安装出租车顶灯、计价器、待租显示器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残疾人代步车辆参与出租车非法营运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三)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违法违规经营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道路旅客运输和出租汽车营运环境明显改观。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李宪国副县长任组长,县法院执行局和县交通局、信访局、民政局、残联、监察局、文广体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黑车”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张鹤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

公安局:负责针对以营运为目的在QQ群、微信群等平台发布信息的车主向市公安局申请进行监督、取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运管部门依规处理;打击非法运营黑恶势力;对聚众闹事和阻碍执法人员执法以及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保障此次清理整顿行动顺利开展;强化上道车辆管理力度,打击不悬挂号牌和悬挂假号牌各类车辆;打击私自喷涂出租车标识和悬挂类似出租车顶灯的社会车辆,查处后车辆去标识、没收顶灯。

交通局:负责对客运站内和站前广场非法拉客行为及全县客运秩序实行依法依规监督管理;负责打击非法营运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等违法行为,证据确凿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从严从重处罚;打击社会车辆私自安装计价器或待租显示器,查处后一律没收相应设备。

民政局及残联:负责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约谈教育,坚决杜绝“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取消相关社会福利待遇的处罚;负责安排好残疾人的生活和就业问题,规劝残疾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职业。

文广体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和解释工作。

监察局:负责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对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严厉查处。

法院执行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被处罚非法营运车辆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走法律途径予以强制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县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每周五将本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全县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办公室。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单位和部门要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打击 “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公安、交通、交警、信访、民政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执法程序,重证据、重事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群众,要给予奖励。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能力。通过各单位、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