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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萝北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7 15:30:10 来源:网友投稿

萝北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萝北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教育规划】萝北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精选文档)



萝北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2016-2020)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初中集中城镇,小学集中乡镇,两个较大乡镇学校尝试推行九年一贯制,在一些乡村设置教学点”的总体思路,适度调整规模小、质量差的农村小学,适度增加县城学校办学规模,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坚持高标准规划,分步有序实施,确保布局调整稳步扎实推进。

(二)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原则上每个乡镇有1所小学,尤其是我县作为边境县份,县型、乡型、村型偏小,各村分布相对分散,人口较少。受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收入、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生源较少的乡镇小学实行寄宿制办学。上学距离较近的学生可走读上学。

(三)坚持规范程序的原则。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严格按国家、省、市《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文件规定,严格履行论证、公示、听证、报批等程序。

三、规划目标

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17所,其中小学 13所,初中3所,完全中学1所。在校学生5173人。其中初中1830人,小学3433人。到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8所,其中小学5所(教学点6个),初中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2016--2017年,将朝鲜族学校(小学)、朝鲜族学校(完全中学)合并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将云山镇学校、名山镇学校、凤翔镇学校、团结镇苇场学校、鹤北镇奋斗学校、太平沟乡学校撤校变教学点;撤消第三小学和第三中学。

(二)2017--2018年,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创建和验收。到2016年我县已经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验收的学校有7所,其他学校由于办学条件相对落后,生源较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还未完成创建验收工作。通过规划布局调整、加大投入力度,在2018年底前完成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6个教学点的标准化学校的创建验收工作。

(三)2018--2019年,完成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验收工作。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办学条件依然落后。各学校在功能室建设、实验室器材设备等配套设施建设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在投入和产出比例上严重失衡,特别是乡村学校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二是城乡校际之间发展水平亟待进一步均衡。城镇学校之间特别是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质量水平还有很大差异。由于周边农场部分学校在萝北县域内,办学条件相对优越,存在着优质生源的竞争。目前,我县已有7所乡镇学校生源严重不足,最多的云山镇学校只有22名学生,最少的太平沟乡小学仅剩3名学生,另5所学校学生人数也均在20人以下,在学生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很难与其他学校实现均衡。三是教师队伍接续力量严重不足。受编制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制度改革影响,使得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龄结构老化,适应教育发展的能力弱化,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退化,教师年龄断层和音体美等学科结构性短缺问题十分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通过布局调整,增加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2019--2020年,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采取撤并、挂靠等方式,适时对较小乡镇学校、教学点进行二次资源整合,使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县域内布局上更加合理,办学上齐头并进,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公平发展,实现萝北教育事业发展提档升级目标。

五、保障措施

()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履行县政府在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人事、规划、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部门、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对布局调整工作的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到位、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 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经费分担责任机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目标学校,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建设的投入力度,并拿出适当专项资金补助乡村教学点建设。县级各相关部门以项目资金投资为主,认真研究国家教育投资政策,对项目争取工作进行全方位策划,多渠道争取落实教育项目资金,为布局调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要以实施国家“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契机,坚持寄宿制学校学生“既能住得下,又能住得好”的原则,县政府要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同时加大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力度,加快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严格寄宿制学校管理,搞好安全和日常生活管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安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布局调整的顺利实施。

() 均衡教师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优化教师队伍,克服整体超编等困难,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充实教师接续力量,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梯次跟进,促进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师德师风评价监督机制。落实国培、省培计划,不断拓宽学校领导班子办学思路和视野,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和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学历、学识水平和专业技能。继续实行农村教师优惠政策,对乡村教师给予补贴,促进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和队伍整体稳定。

(六)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管理。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程序开展工作。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要责成限期整改和完善。被撤并的学校资产,由撤并学校认真做好资产清理、登记和保管,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未经县政府批准,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处置和占用,擅自变卖或占用教育资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