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投”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萝北县2015—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萝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投”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萝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
代投”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萝北县2015—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乡村主体、多级投入、确保长效”的原则,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保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要注重发挥农村、农民的主体作用,结合帮建等工作开展,形成合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局面。特别是通过“以奖代投”的形式,带动和促进乡村两级投入,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化、常态化,达到“以奖促治”的根本目的。
二、县财政安排“以奖代投”专项资金
县财政安排“以奖代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各村屯及“四场”(良种场、园艺场、果树场、种畜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建立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等方面,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自然屯为单位,按照村屯(场)人口数量,500人口(含500人)以下的自然屯,奖补10000元;501—1000人口(含1000人)的自然屯,奖补15000元;1001人口以上的自然屯,奖补20000元,全县92个自然屯及“四场”共计奖补117万元。同时,各乡镇、村屯及“四场”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县财政“以奖代投”标准,按年度兑现。通过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逐步探索和积累经验,改革资金投入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建立良性的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三、建立健全领导包保责任制
实行乡镇、农业局、畜牧局领导包片、包场,乡干部包村,村干部(书记、主任、会计、文化教员)、“四场”领导包街道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保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并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纳入村(场)干部绩效工资考核标准体系。
四、建立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
各乡镇、村屯、“四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探索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通过设置专职保洁员、成立妇女协会,老人协会、党员、团员包街;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垃圾中转站、放置垃圾箱(桶)、购买垃圾清运设备等方式方法,促使农村环境管护实现规范化、常态化,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实现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明显提高,逐步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农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目标。
五、严格绩效考核,兑现奖惩
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实行“三查一考核”,即村委会成员、“四场”领导日查,包村领导周查,各乡镇、农业局、畜牧局对所负责辖区进行月查,县部门半年考核绩效并兑现一次。考核工作由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按照《萝北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逐项对标,确定等次。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的自然屯,取消全部“以奖代投”专项资金;60(含60)—70分的自然屯,按照县财政“以奖代投”所确定档次标准的70%发放;70(含70)—80分的自然屯,按照县财政“以奖代投”所确定档次标准的80%发放;80(含80)—90分的自然屯,按照县财政“以奖代投”所确定档次标准的90%发放;90分(含90分)以上的兑现全额“以奖代投”资金。考核结果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后发放,并将情况反馈至各乡镇、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农业局、畜牧局要对在包街道工作中不能很好完成整治任务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文化教员、“四场”领导,视考核得分情况扣发绩效工资。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新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兼任,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及农业局、畜牧局要按照方案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办法,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投”工作取得成效,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