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我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全面试行推广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唐政办函〔2015〕2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唐山市丰南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我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全面试行推广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唐政办函〔2015〕2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范围内推进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目标,将联防工作与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一加一大于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郝志军同志任组长,区公安局主任科员张学军同志、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赵文朝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胥各庄街道、各开发区主管副职为成员的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蕊同志担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摸清本辖区内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组织重点单位和社区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宣传并认真解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简称“两个标准”),积极推动“防消一体化”微型消防站建设。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6年1月9日至全国“两会”结束)。2016年1月底前,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要完成50%;2016年2月底前,要完成80%;全国“两会”结束前,要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全时段)。区政府将对各地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简易灭火、破拆、个人防护等器材装备配置要求,有条件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应配备他救接口和他救面罩。
(二)强化服务,做好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建立健全岗位培训、队伍建设、防火检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微型消防站各项制度、机制,依托当地消防机构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等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微型消防站队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行。
(三)加强联动,提升能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组织微型消防站每月进行一次联勤联动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微型消防站综合调度编组和联合灭火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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