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家、省、黑河市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宣传月主题2015年我市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北安市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北安市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
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家、省、黑河市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月主题
2015年我市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月主题为:“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
二、宣传月时间
2015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传月主题,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研讨交流和教育培训,推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水平。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和科学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百姓维权能力,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9月18日至9月20日)
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宣传月方案,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至10月11日)
9月21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日,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宣传活动。
1、印制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张贴。
2、结合新《食品安全法》重点,向社会公众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
3、在北安信息上设立专版、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在广播电台播放新《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要点。
4、采用条幅、板报、讲座和现场咨询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新《食品安全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5、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举行板报展、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片、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法开展宣传。
(三)总结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8日)。成员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总结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粮局、市工信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晓峰(兼)。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开展宣传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和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各项宣传措施,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达到社会共治效果。同时,要周密安排部署。
(二)要创新活动形式。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筹划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紧扣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确保活动达到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各种形式、各类载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全覆盖格局。
(三)要规范开展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照既隆重又简朴的原则,使宣传月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勤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妥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食品安全、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要确保信息畅通。各成员单位要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专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和食品安全动态。要将方案及主题活动内容于9月23日前报市政府食安办。同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16日前报市政府食安办。具体联系人:王世江、刘丰,联系电话:0456-6428986 0456-6428015,邮箱:baspcy@163.com,地址: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原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