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家污染减排核查要求,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污染减排核查要求,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5〕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减排目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为建设生态型、现代化、民族特色新青龙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减排目标。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3.4%、3.12%、1%和0.1%。
(三)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通过各项减排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平,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辖区内河流水质进一步好转,出境断面水质不断改善。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预测。按照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三方面预测,预计2015年全县新增化学需氧量77.16吨、氨氮10.32吨。
1.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量预测。2015年全年GDP按照增加1%进行计算,根据2014年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采用排放强度法计算其他工业污染物新增量,预计2015年新增工业化学需氧量1.96吨、氨氮0.04吨。
2.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量预测。按照2014年认定城镇人口年增长率3.0%计算,预计2015年新增城镇人口0.34万人,结合人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系数,预计2015年新增生活化学需氧量75.2吨、氨氮10.28吨。
3.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量预测。根据全县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五大畜禽养殖规模,确保专业户以上养殖头数与2014年持平或有所下降,实现农业源排放量零增量。
(二)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按照电力、钢铁、其他三个行业预测,预计2015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88.34吨。
1.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我县无电力行业,此项不予计算。
2.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钢铁产能按与上年持平计算,预计2015年钢铁行业无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
3.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按照GDP增长率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6%、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88.34吨/万吨计算,预计2015年其他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88.34吨。
(三)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按照电力、水泥、交通运输、其他四个行业预测,预计2015年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57.81吨。
1.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我县无电力行业,此项不予计算。
2.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我县无水泥熟料产生,此项不予计算。
3.交通运输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根据机动车新注册、注销、转入和转出情况,以及不同车型机动车排放系数,按照2015年机动车保有量增加0.1万辆计算,预计2015年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26.6吨。
4.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按照GDP增长率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6%、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强度31.21吨/万吨计算,预计2015年其他行业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31.21吨。
三、主要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预计全县2015年削减化学需氧量837.39吨、氨氮124.49吨,可以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3.4%和3.12%的年度减排目标。
1.工业、生活污染源减排。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1项,青龙满族自治县满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结转削减化学需氧量211.7吨、氨氮32.82吨。
2.农业污染源减排。龙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金凯龙牧业有限公司等43家养殖企业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措施,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625.69吨、氨氮91.67吨。
(二)二氧化硫减排项目。重点实施钢铁行业工程减排,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等链篦机—回转窑烟气脱硫工程结转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48吨,可以完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的年度减排目标。
(三)氮氧化物减排项目。重点实施机动车减排,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大力淘汰黄标车,预计减排氮氧化物350吨,可以完成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0.1%的年度减排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障资金,加大扶持。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列入计划的项目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同时,积极组织指导排污单位做好减排项目前期工作,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开绿灯”。
(三)加强监管,严肃执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严格监管、严肃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已建成投运的减排工程实施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按照“十二五”减排核算细则要求,切实抓好运行监管。重点是与减排设施配套的在线监控数据、DCS中控系统数据、治理设施日常运行规范管理等内容,一旦发现治理设备未按要求运行导致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四)落实制度,注重实效。严格执行环境污染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严把企业准入关,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减排企业,不再审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逐步实现全县所有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对不申领排污许可手续的企业,县环保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停止审批该企业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广泛宣传节能减排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开展环境友好型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